第二季房價所得比9.46倍 創15年來新高

內政部營建署公布第二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全國房價所得比高達9.46倍,較去年同季8.97倍增0.49倍,為2002統計以來,創15年新高;貸款負擔率高達38.9%,購屋人須拿近4成家庭收入支付房貸,已經打破購屋「33原則」,顯示家庭支出負擔更沉重。

營建署指出,第2季房價負擔能力調查以實價登錄住宅為樣本,共2.69萬筆,新成屋較上季增加1.56%,達24.3%。可能因房價較高的新成屋占比增加以及高總價物件較上季增加6%,使房價所得比創新高。

相較上季和去年,六都全部上升,其中以北市15.64倍最高、貸款負擔率64.29%;新北12.7倍居次、貸款負擔率52.19%;台中市9.63倍、貸款負擔率39.60%;高雄市8.50倍、貸款負擔率34.93%;桃園市8.30倍、貸款負擔率34.10%;台南購屋壓力最低,為7.58倍、貸款負擔率31.14%。

而從全國及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長期趨勢觀察,新北市、台北市房價負擔能力屬過低等級;基隆市、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台東縣房價負擔能力屬可合理負擔等級;其他縣市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