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裁定 東歐成員國不得拒收難民

歐洲聯盟(EU)最高法院6日駁回東歐國家的控訴,裁定歐盟難民分配機制合法,東歐成員國不得拒收尋求庇護的難民,否則將面臨高額罰款。

2015年歐盟為了緩解希臘和義大利面臨大量難民湧入的危機,通過各會員國安置難民的配額政策,遭東歐部分國家拒絕;而後匈牙利和斯洛伐克更一狀告上歐洲法院,試圖推翻歐盟此政策。

歐洲法院6日裁定,歐盟《里斯本條約》已經授權歐盟機構可採取必要的臨時性措施因應難民湧入造成的危機,因此全面駁回斯洛伐克和匈牙利質疑歐盟理事會通過該政策有程序瑕疵的控訴,確認歐盟難民分配機制合法,且符合比例原則,而歐盟會員國若拒絕執行,將面臨高額罰款。

而根據2015年的配額制度,抵達歐洲的難民將視各成員國的人口數量及經濟實力分配,匈牙利被要求接收1294位難民,斯洛伐克則需收容902位。據報導,許多其他歐盟成員國亦百般拖延,不願落實難民收容政策,當時應分配的12萬難民,實際僅分配1.9萬,歐盟委員會已經對多個成員國發起了違約訴訟,冀望能盡速安頓好難民生活。【記者 胡雯婷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