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追追追》華定國想起弒母案 台灣司法毀了他一生 4

 

民國63年9月25日,台北市士林社子地區發生凶殺案,婦人華郭梅花在家中遭到殺害。命案當時現場只有三人:死者、死者的兒子華定國、華定國的養女華玉。也就是說,凶手不是華定國,否則就是華玉。

在派出所做筆錄、驗屍時,華玉曾經兩度承認弒殺養祖母。不過,全案移送刑事組(今稱偵查隊)後,她突然翻供,指控是華定國對她逼姦未遂,被母親撞見,華定國忿而弒母,再逼華玉穿上血衣頂罪。

在蘇炳坤案中,有新竹員警涉嫌刑求逼供;在華定國案裡,有士林警員做偽證,被判刑確定。在蘇炳坤案中,監察院發現事證有疑,部份對蘇炳坤有利的證據,檢察官卻沒有採納;在華定國案裡,監察院則是查出當初起訴全案的檢察官蒐證草率,因此通過彈劾。

縱然法院查出有兩名警察做偽證,也雖然監察院彈劾了憑推測辦案的檢察官,但華定國始終沒能平反,他以「有罪之身」,且是背著逼姦養女、狠心弒娘、被判無期徒刑的司法印記,痛苦的過一生。79歲時,孤寂地病逝於台灣北海岸的老梅漁村。

華定國在早年即搬離老梅,租屋在台北市士林區的後港八街,和朋友合夥蓋房子。從司法審判死裡逃生後,民國70年9月15日,華定國獲改判無罪,並在熱心的台北市民王春長提供三百萬元店舖擔保下,終於獲得交保。從這天開始,華定國落葉歸根,又回到了老梅。

「村裡,很少人知道華定國的行蹤。」從青壯之年就當村長,鄭庚申現在已是滿髮半白。華定國當初能從死牢裡活著走出來,他這輩子有兩位最重要的恩公,一是村長鄭庚申,二是律師許文彬。

鄭庚申村長說,當初他會關注這個案子,是從華定國的老鄰居簡祿萬(已歿)口中得知華定國侍母情形,因此展開長期救援,包括請求當時的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杭立武代為洗冤。他甚至還為華定國做過一件可列為「村史」的前所未有之舉。

華定國冤案.155個法官查29年還不知兇手是誰?悲恨盈眶的判案品質-民國63年,「阿弟仔」殺人事件震驚全村,命案發展隨之震動全台。這個鄰人口中的「阿弟仔」,就是華定國幼時的乳名。即便是已年逾古稀,老一輩的街坊鄰居提起他,還是習慣這麼喚他。

然而41歲那年,華定國被控弒母,民國63年11月22日的台北地檢處起訴書中,對華定國有如此的人格品性指述:「被告華定國賦性粗暴,好賭,曾因賭負債,以田產抵押……平日好逸惡勞,無固定工作,常藉身體不適,不願外出工作,為母責罵……,所欠債務,由母幫傭洗衣,始予清償,母子益趨不和……因其恆產不多,人又懶惰,故年過四十而未娶……」民國63年12月30日,一審法官採認檢察官對華定國的部分認定,因此根據動機、手段、事實及犯罪後態度,判處他極刑。不過,民國75年7月25日,最高法院認定華定國弒母,但改判他無期徒刑的理由是:「事母孝順,尚有可取」。

華定國否認弒母,三審定讞的司法則斷定是他殺人。鄰居又是怎麼看待這樁疑案?老梅村陳姓老嫗答得真實,對司法來說卻是極其嘲諷,「連司法都搞不清楚了,我們小老百姓又怎會知道?」台灣司法毀了他一生,我們下集繼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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