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型14>烏龍稅單亂亂飛,真的有夠瞎


 2011年11月中華人權協會公布『十大賦稅人權新聞』票選,一個月就有60萬網友投票,奪冠的新聞為彰化夜市的「飯糰先生」,獲得「最龍蝦」獎,得獎原因是國稅局發現攤商疑似未辦理營業登記,發公文要求業者補件,受文者卻寫「飯糰」。受害的攤商陳先生表示,不是只有他,還有很多攤商都被寄,能夠寄就寄,不能寄就寄給隔壁的,真的相當離譜!不知道稅務機關到底是要跟飯糰課稅?還是要跟人民課稅?他訴苦,實際上一天營業額不到二千元,賺不到六百塊,根本不夠生活,沒有辦法繳稅,稅務機關也應該要了解實際的情況。

 得到「最恐龍獎」是中壢民眾蕭小姐的婆婆,三十年前接到一張地價稅單,婆婆根本沒這筆土地,又哪來稅款?家人查了很久,發現原來是同名同姓,離譜的是稅單上身份字號顯示,受文者應該是一名男性。後來婆婆去申訴,以為沒事了。第二年竟然又接到稅單,而且將稅單上的資料改成了婆婆。就這樣子,每年申訴、每年都接到烏龍稅單,30年來,原本幾百元的稅單連補帶罰膨脹到20幾萬!連婆婆都往生了,仍收到「不死稅單」,甚至還被限制出境。家人不堪其擾,跑去跟稅捐機關理論,「繳稅可以,以後那塊地就屬於我們」!稅單才從此消失,他們去查那塊地,原來經過30年,早已變成精華地段。

 台北市一位李小姐控訴房子都拆掉了,竟還被課稅?她談到2000年左右,房子被台北市政府捷運局徵收,早被拆了,隔了好一陣子,李小姐竟然收到稅單,「天啊!房子沒有了,還要繳稅?好像人死了還要繳稅一樣!」她覺得太不可思議了,打電話給承辦人。

 承辦人員推說不知情,要李小姐送資料證明房子沒有了!「拜託!市政府把我的房子徵收,而且當初是一大片的房子,不是小CASE,整個行文過程,公文都有送稅捐單位,而且都有文號。自己沒有做處理,還要來擾民?」

萬萬稅之不合理

造成烏龍稅單亂亂飛的狀況,只能感嘆稅捐機關的辦事效率問題,還有「開了稅單就不能撤銷」的陋習到底何時能了,「死不認錯」的態度實非現代法治政府該有的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