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型7>法院判太極門贏,稅單20多年來繼續開


 國內知名氣功武術修行團體太極門,在2007年刑事三審判決已確定無罪、無稅,並認定弟子給師父的敬師禮是贈與,屬於免稅所得。依法贈與稅的納稅人是贈與人(太極門弟子),但國稅局卻持續對受贈人(掌門人師父)違法課稅至今長達20多年!

 太極門稅務案件是從刑事案件衍生而來,國稅局一開始就沒有調查,直接依刑案起訴書等資料就把太極門當成補習班,把弟子的敬師禮當成補習班學費課稅,沒想到在法院判決無罪、無稅超過10年之後,國稅局還是繼續依照起訴書對太極門課稅。

萬萬稅之不合理

 前台灣高等法院庭長兼審判發言人溫耀源法官,是太極門刑事案件二審審判長,他表示,這個案子經過很仔細的調查,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沒有逃漏稅捐的問題,所以很快的做無罪判決,「三審判決詳細的論述,起訴書那裡不可採,稅捐單位如果以這個起訴書來做為課稅的根據,我覺得是匪夷所思!」太極門稅務冤案,關鍵爭執點在於太極門的本質,以及弟子給付掌門人敬師禮的性質。2012年國稅局公告調查結果,7,401份證據全部顯示敬師禮是贈與,國稅局也承認太極門不是補習班,調查結果和刑事三審級法院判決結果完全相同。但在國稅局眼裡,法院判決不算數、公告調查不算數,連訴願會、行政法院把稅單撤銷高達17次也不算數!

 其實這個案件2009年監察院已經調查,詳列稅務機關七項違法,認定國稅局未依職權釐清所得性質,要求稅務機關改正, 2015年3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仍以國稅局未探究太極門之屬性及特質,處分違反證據法則及論理法則為由, 判決撤銷違法課稅處分,國稅局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也駁回國稅局的上訴。更加證明自始至今稅單都是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