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型5>欠稅密帳=灌水假稅單?


 前司法院長黃少谷的孫子黃若谷,其父黃任中因為投資股市致富,合法節稅卻被國稅局以逃漏稅及欠稅不繳而管收。

 遭到管收,黃任中曾經拿出一張金額高達40億元的本票,要償還欠稅,行政執行處也拒收!因為那張本票是1999年開立,已超過票據請求權3年期限。2004年黃任中管收結束後抑鬱而終,沒想到國稅局業績立刻爆增,原來政府也不認的「40億的本票」,被台北國稅局當作「鐵證」,認定黃若谷繼承「40億的遺產」,核定遺產稅為17億元。

 黃若谷被列為欠稅大戶榜首!這正是國稅局一貫手法:超級灌水、冤死人的案例。法務部後來雖然在2009年向黃任中及其遺族道歉,管收追稅為不當之舉,但黃任中已因管收致死,他兒子黃若谷仍然年年被國稅局列為欠稅大戶。

萬萬稅之不合理

 財政部年年公布欠稅大戶,藉此催討稅款。但是行政執行署前署長張清雲表示,欠稅追訴期就是10年,執行署也只能依法行政,「這些陳年老案,到我們手上的時候,義務人死的死了、公司倒的 倒了,人去樓空怎麼討?」張清雲也解釋稅務機關對於欠稅的人動輒罰1倍到10倍,因為罰太重,公司寧願放著倒,一毛都討不回來,像2013年欠稅大戶總計900多億沒討回來,事實上真正積欠的稅款只有200多億元。

 國稅局好大喜功,超級灌水欠稅金額意在彰顯催稅有方?還是因為有催稅獎金可取呢?國稅局有錯,執行署還得照追,如此不合理的國家機器何時才能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