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型3>科技人才淪為稅奴,妻離子散


 2000年響應政府經濟部號召回國的葉揚春,放棄美國令人羨慕的工作,將DNA晶片技術帶回台灣,當初談好以技術入股方式進入一家公司,依法經過會計師簽證,並報請經濟部核准。後來他因為出售部份股票,主動詢問國稅局報稅問題,沒有獲得任何回覆。沒有想到一年半後,竟然收到天價稅單,原來國稅局將當時面額1千多萬股票,認定 不是技術入股而是薪資所得,並以40%稅率課稅,要求他繳納4百多萬稅金,經濟部認定技術入股和國稅局認定薪資所得不同,但結果卻要由葉揚春概括承受。

萬萬稅之不合理

 一張不合理的稅單讓葉揚春的大好人生全毀,錢都還沒看到,卻先被國稅局扒了一層皮!!葉揚春要把鑑價結果約有3百多萬的股票都交給行政執行處,但是也不被接受,他因此自2007年5月被限制出境,無法回到美國的家與妻子、小孩相聚,還欠下幾百萬稅債。妻子對此非常不諒解,導致兩人離婚。十多年來,葉揚春依循行政救濟想討回公道,卻都被駁回,直到2012年5月監察院調查後案子才撤銷,但已妻離子散,人事已非,浪費的青春再也喚不回。

 科技入股原本是企業挽留人才、國家拼經濟的方式,孰料竟會成為國稅局追稅的陷阱。經濟部、國稅局到底誰說了算? 如果依照當時技術股轉讓的課稅,是就賣掉多少課 多少,但是如果按薪資所得課稅,就是拿到多少技術股全數課稅,這可是差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