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型2>國家需要錢?不服,再查五年帳


 多年前,陳老闆被國稅局通知查帳,他帶著帳本去國稅局,不料後來竟收到超過以往十倍的稅單,經了解才知道,經辦人員把帳冊弄丟了,竟以『加工業』的同業利潤率標準課稅。公司成立二十多年來,一直是採用『買賣業』標準課稅的啊。經辦人員承認自己弄錯了,科長也明白真相,卻執意不肯更改稅單,還說:「國家沒錢呀!」「稅 單開了就開了!不然你們去申訴啊!」連補帶罰揹上204萬稅金。

 陳老闆多次協同會計師與國稅局科長溝通,對方竟說:「你再來!我就查你前5年前的稅!」很多人勸陳老闆不要掙扎了,在台灣提訴願要繳一半稅額或提供擔保,才能免遭移送強制執行。陳老闆不信邪,花了將近五年打官司,還是敗訴,淪落到強制執行的地步,連送貨的貨車都被扣住了,根本沒辦法營業。陳老闆迫不得已,繳交那張十倍 的稅單及利息,人也氣到中風。

萬萬稅之不合理

 許多會計師皆知,近年由於國庫空虛,稅捐機關以增加稅收為考核目標,動輒使用高標準之同業利潤率,導致企業無端承擔巨額賦稅,有些公司因此經營不下去。企業經營已經很辛苦了,東吳大學法律系陳清秀教授曾經提到一個殺雞取卵的案例,一個緩課股票面額有3億,但這家公司倒閉了,財產縮水被法院查封拍賣2千多萬,國稅局卻給他課所得稅1億2千萬。

 國稅局根本是違反「所得與課稅」成正比的量能課稅原則,這種「殺雞取卵」的課稅模式,豈不是搶錢?!這哪能稱得上是有民主、有法治、有人權、有自由的國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