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末》太極門法稅冤錯假案 - page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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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馬祖分會長林天財律師表示,太極門20年來堅持是非、
追求真理的決心,如同照妖鏡,照出國內稅法黑洞,如沒
太極門稅案,台灣稅法仍停留在 18 世紀,直言太極門讓台
灣賦稅人權進步 200 年。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陳志龍教授指出,刑法有審檢分
立,稅法沒有稅審分立,經常「打假球」,稅官指導審判官,
審判官沒有充分自由,還要依行政令函審判,必須要徹底
轉型正義。太極門冤案是當初宗教掃黑造成的假案,「假
案」,沒有證據,捏造假的金額,卻真的課稅!「如果是
假裝的證據就是還原,就是徹底的道歉,就是把這個案子
趕快結案。」不應該讓滿清時代舊官吏活在 2016 年。
前司法院大法官暨副院長城仲模表示,日本憲法第 76
條第 3 項開宗明義第一句話就是裁判官要根據「良心」,
然後才是依據憲法跟法律來獨立執行審判職務。在臺灣的
公法、私法裡頭,不管實體或程序,都沒有看過「良心」
兩個字。沒有證據就沒有事實的呈現,事實的呈現不正確,
後面所衍生的統統都是錯誤的。太極門稅務案件,無疑是
冤案!憲政體制出了問題,像太極門這個案子,三權就可
以解決了。依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規定,課稅處分有問題,
應該就把稅單撤銷掉,解除民怨,讓太極門繼續為社會來
貢獻。希望政府機關不可恣意濫權,相關單位尊重憲法法
律原則,在公平、正義的原則下依法行政,權力機關捨棄
高高在上的心態,才能聽到人民追求正義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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