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黑手伸進校園 懲罰產學合作

◎楊言/台北市(商)

日前新聞指出,正修科技大學參加產學合作,接受政府委託進行各項檢測檢驗工作,被檢舉逃漏稅,國稅局要追討過去七年正修科大接受171個政府委託案件的全額1147萬餘元,加上罰款共計需繳納4970萬餘元,總計要罰款新台幣近5000萬元。

學校不是非營利單位嗎?怎麼還要課稅呢?這張稅單是誰要買單呢?是校長、全校師生,還是董事會呢?全國的大專院校可得要上緊發條,一旦這個違法的稅單沒有撤銷,開了先例,對全國的高等教育與學術究單位無異是一項災難。

令人不解的是,正修科大明明就是接受政府委託的案件,來進行學術研究,在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33款明訂:「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術、科技研究機構提供之研究勞務。」是免徵營業稅。財政部認定學校接受工商企業委託代辦可以免稅,但是政府機關委託代辦卻不能免稅?!照這種情形來看,學校連補帶罰要繳5千多萬,請問有哪個學校可以承受如此稅金?學校將因此面臨龐大稅金的命運,無異是在懲罰產學合作,不利業界與學界的發展,也影響到學生的學習。

若是依照國稅局的邏輯推論下來,準備被追稅的單位,則是中央研究院、工研院或是台灣大學等學術、科技研究機構,因為他們是接受政府機關研究計劃最多的單位。筆者認為教育部或政府高層一定要出面解決,這不是稅額多寡的問題,而是0與1的保衛戰:「不該繳的稅,一毛都不能繳!」,正修科大要是無法守住這道防線,如股牌效應,影響層面將擴及各大專院校,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無論是檢舉或績效獎金,稅捐單位不應該濫用課稅裁量權,將追稅黑手伸進校園,全然不知道這樣課稅手段將傷害學校、傷害產業發展,傷害學術研究,傷害學生學習的權利,這比黑幫討債還恐佈?如果全民繼續漠視,無法遏止稅災繼續氾濫下去,你、我都有可能是下一個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