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絕對的權力,就有絕對的腐敗?

總統馬英九曾因檢察總長吳英昭於三合一選舉查賄不力決定辭職,引起政壇熱烈討論時表示,執政黨候選人遭檢調機關偵查、搜索、扣押、羈押或交保的情形較多,證實十九世紀艾克頓爵士的名言:「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化」。如今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涉嫌集體收賄案同樣震驚國內,賴英照16日向馬總統請辭,馬總統18日上午約見賴英照會談一小時後,准予所請。其中所凸顯的是執法「人」的因素,而受到傷害的「人」民能否得到公義,往往是在事後才被討論,甚至只能默默承受,倒懸無解。

我國憲政原理設計本為權能區分,時至今日政府有「權」組織有「能」,權能可以不分立,為什麼?因為它都是用來保護百姓,服務人民的,因為民主國家政府的權源來自於百姓的付託與授權。俗云:「飲水思源」、「吃果子,拜樹頭」、「受人涓滴,當思泉湧以報。」都告訴世人做人處事要懂得感恩。我們不敢奢求政府要如何感恩於它的子民,只期待公職人員要「依法行政」、「以民為本」盡忠職守,讓百姓得以安居樂業,進而能夠國強民富或國富民強。在中華民國建國百年前夕,回顧在台實施民主憲政一甲子以來,政府為百姓做了什麼?百姓又得到了什麼?政府的權與能都用到什麼地方去了?想一想,國家在國際上有無更有尊嚴地位?政治有無更廉正清明?法制有無更以民為主?社會有無更祥和安定?族群有無更融洽尊重?司法有無提昇威信?百姓對政府有無更具向心力?百姓生活的品質品格有無更具教養文化?財經建設有無增進百姓的福祉?這一路走來的紛擾,幾乎讓人感受到政府是跌跌撞撞,百姓則是迷迷惘惘,痛苦指數不斷升高。

現今政府的權能無法發揮應有的功能,有效的制衡絕對的權力,拯救腐敗的政治文化,究其原因如下:
一、 「有權無責」-西諺道「有權力,就有腐敗;有絕對的權力,就有絕對的腐敗。」,故西方政治哲學思想甚至獨裁集權。就我國以司法上最為人所垢病的「刑事偵查不公開」而言,政府擁有絕對優勢的公權力及龐大組織,却無法做到「偵查不公開」之基本人權保障,因為從來沒有一位檢察官因為違反「偵查不公開」而受到處分,空有一套繁複之作業規範,違反者依然故我肆無忌憚,甚至違反之技術等級與層面不斷提升擴大,這是標準的「有權無責」。
二、 「有能無德」-政機關組織用人透過國家文官考試合格,經訓練後任用,循序晋升,其基本學識職能應足以處理政務以滿足百姓的需求,解決人民的困難,但現今官場只著重充實「能力」而忽略「培德、養德」的基本功,有能力者盡其所以,升官發財擺中間,百姓的需求與人民的困難放兩旁,更惡質的是,狐假虎威拿鷄毛當令箭,或視法律如糞土,玩法弄權目無法紀,欺下瞞上、欺壓百性,侵害百姓生命權、財產權、自由權等憲法保障之「天賦人權」。

從整個機關之內部文化所形成的制度侵害人權,這是事涉刑事犯罪的行為,執法者本身却另訂行政規範作為遁逃刑責的合法工具。偵查不公開有四個層次:1、國家法益2、法律職責3、人權保障4、守密防弊。歷次司法改革朝野大聲疾呼,執法者不思監督懲治防止濫權民怨難伸,這是制度設計與執行者的魔鬼默契,反映出司法沉淪無法重建威信的主因。誠如大家所知偵查一旦公開。案情未獲釐清個人家庭企業即已受傷害,無需等待司法公正審判,社會媒體已審判了個人家庭企業形象,名譽信用遭毀,影響至深至鉅!而握有權柄的各級長官明知其禍害難以回復與彌補,仍長期緃容與包庇,我們認為這是司法英雄、司法藍波者自居濫權違法的溫床,民眾對受百姓之託、居廟堂之高,食民脂民膏、害人不擔責的不公不義之事,怎能不怨、不憤?顯示各相關內外監督機制整體失靈,流於形式聊備一格之情形相當嚴重!

司法機關如此,在行政機關內部有些弊端亦是如出一轍,尤其是國家的大掌櫃-財政部,民眾懷疑在財源壓力下,財政部長官示意訴願委員會對國稅局這幾隻「金雞母」多所縱容,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天財律師長期關注國內租稅人權狀況,於月前立法院「保護租稅人權,終結萬年不死稅單」公聽會中指出,國內租稅人權諸多不合理之處:訴願制度成效不彰造成萬年稅單;延長5年追稅期,侵害人權;稅捐單位自為認定所得性質,不尊重人民;推計課稅浮濫,對人民殘酷;未盡告知義務,欠稅罰鍰不當;欠稅限制出境門檻過低,侵害人權等等。其次,國稅局用銀行收入做推計核課,這是個非常嚴重影響人民稅捐的行為,因每個人的帳戶可能有很多進進出出的收入、存款相互轉換、錢領了沒有用又把它存回去,國稅局明知如此,卻用銀行存款做推計課稅的基礎,再要求人民自己證明自己清白,如提不出提出具體證據就認定是所得,這是相當不合理的課徵基準。

歷史可資借鏡,有能無德易成暴虐之政,古言「荷政猛於虎」,人民「有法說不清」、「告官告不嬴」,立委羅淑蕾形容目前的租稅行政是「堂上一點硃、百姓千滴血」,98年8月30日的中國時報社論-「訴願制度難道只是擺著好看?」一文,即充分寫出人民受到租稅人權迫害的心聲,以及財稅單位「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的一面。當然,我們更肯定能夠以民為本、以法為規,有愛心、有人權觀念在為民服務的公職人員,但就侵害人權、破壞稅制早以天怒人怨之實,也無法視而不見,更無法讓少數害群之馬破壞公務體系的廉政要求,須讓「有權」者「有責」,「有能」者「有德」才是防杜違法濫權的關鍵,希望各界能一致呼籲政府要痛下決心大力改革,則國泰民安自是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