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應從革除濫權著手

2008馬英九宣誓就職,由司法院長賴英照監誓。演說中宣示,新政府未來將樹立廉能政治新典範,嚴格要求官員的清廉與效能,法務部並將研擬「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作為公務員厲行廉政的準則。於2010年馬總統就職兩週年前,最近一次「聯合報民調中心」調查顯示,有54%的民眾相信馬英九的誠信,29%認為馬缺乏誠信;至於個人能力方面,則有50%民眾肯定馬英九的能力,31%認為有待加強。不過,對於馬政府廉潔程度的調查,有高達73%的民眾認為馬英九清廉可信,大幅高度其他施政要項。

近日司法官涉貪乙案震撼社會,總統馬英九批准了司法院長賴英照請辭案之後,旋於20日召開記者會宣示未來要成立「廉政署」,馬英九說「廉政署」功能,未來除反貪、防貪外,也可以執行一部分查賄案件。但在馬英九先行離開記者會場之後,曾勇夫則立即予以澄清說,「廉政署」是專責反貪機構,不會執行查賄或其他工作,「查察賄選,廉政署不辦」。曾勇夫說,未來廉政官將具司法調查權,可以調查涉貪案件,未來辦案也要遵守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辦理。特偵組調查司法官集體收賄案,一次收押了四名司法官,「正己專案」受到社會許多的肯定。一般認為馬英九就職之後不斷強調廉政理念,應該對「特偵組」這次的表現嘉勉有功人員,期勉他們再接再厲,抓出更多的貪官汙吏,以顯示打擊貪腐的決心才是。然而馬英九卻說要成立廉政署,有人懷疑是對特偵組的厭惡與不滿,想要藉廉政署來削弱他們的勢力?以此推敲勇夫部長在記者會的「澄清」,似乎不言可喻。

關於廉政事務原本法務部就設有調查局、政風司,又名為統籌廉政政策,端正政治風氣,促進廉能政治又設有「中央廉政委員會」,委員十八人至二十人,包括法務部部長、內政部部長、外交部部長、國防部部長、財政部部長…都是「自己人」。再設立「舊瓶裝新酒」的廉政署能否發揮功能?恐怕不是只把「廉政署」的招牌掛上去而已。涉嫌收賄的板橋地檢署檢察官邱茂榮又被踢爆!去年台北縣土城一名黃姓電腦工程師遭宮廟負責人囚禁58天,凌虐要他捐出家產,邱檢予以不起訴處分,被質疑是何智輝案翻版,事實上,在何智輝案爆發後,該案法官、檢察官經手案件的當事人也都會質疑其公正性。法務部曾統計近8年來,全部刑案定罪率有九成三,但貪污案件則僅五成五,最低的九十三年竟只有四成一,九十四年也只有四成八,定罪率竟連一半都不到,但透過國家考試所嚴格徵選出的這些公務員,前途卻能輕易地就斷送在濫權起訴的檢察官手裡。尤其是「手無寸鐵」的老百姓,若是遭受公權力了濫權迫害,恐怕只有「冤屈」兩字還無法形容其痛苦。

資深律師蔡富強亦指出,當時侯寬仁檢察官偵辦太極門案件時,根本是「先射箭再劃靶」,用盡一切手段將太極門構陷入罪,雖然監察院曾調查指出侯寬仁涉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濫權羈押」、「濫行搜索」、「僭越職權」、「起訴書內容扞格矛盾,違反證據法則」等八大罪狀,但全案仍歷經10年7個月才告三審無罪確定,期間太極門掌門人夫婦及上萬名太極門弟子所背負「養小鬼」罪名,導致人格受損、親友背離甚至家破人亡之傷害已無法彌補。屏東空軍基地謝姓女童姦殺案中,雖然法務部日前表示將重啟調查,但受屈打成招之江國慶已枉死刑場!眾多血淋淋的冤案,如果法務部不朝嚴遵程序正義、與證據法則方向改革,能不讓民眾憂心其辦案品質嗎?

貪腐的根源在濫權,濫權的禍端在違法,有權無責則是違法濫權的溫床。民眾質疑,在我國五權憲法的憲政體制下,有法院、有監察院還不足以做到廉政嗎?我們認為當前的問題不在體制不週,也非法制不備,問題出在執政團隊到底有多少改革的決心。「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光有典章制度仍然是不夠的,關鍵在「人」的因素,其實,反貪不假外求,而是反求諸己,對此孟子在二千多年前就已提出他的觀點:「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辟,貨財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其中,「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指的就是一個國家「政治文化」的良性或惡性循環;孟子觀點認為:國富兵強,無法確保一個國家的長治久安,但「政治文化」一旦敗壞,國家就可能遭遇亡國之禍。我們希望在王建煊所形塑的「青天及公益」形象之下,「做公益的監察院vs.辦案的監察院」能夠確實糾彈不法,濫權公職人員退場,因為最大的公益是救國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