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是否該修法在台灣爭論不休,今天各宗教團體一起站出來開記者會表示,尊重同志權益,但堅決反對為同性戀者修民法。
宗教界發表一份共同聲明指出,司法院大法官指出,按婚姻係一夫一妻為營共同生活,並使雙方人格得以實現與發展之生活共同體,因婚姻而生知此種永久結合關係,不僅使夫妻在精神上、物質上互相扶持依存,並延伸為家庭與社會之基礎。
上述婚姻與家庭制度受憲法之特別保護,如今同性戀者如要納入民法婚姻規範,並修改民法第972調等相關規定,將因沒有夫妻父母稱謂以及家庭結構的解消,使得傳統人倫與輩分的倫理架構崩解,傳統家庭價值、社會倫理以及生命意義,被徹底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