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每年編列上億元稅務獎勵金、執行獎勵金,公務員執行公務有獎勵沒罰則,民眾動輒被要求補稅重罰,不動產遭強制拍賣,已經造成民怨四起。然而,立法院卻背離廢獎金的民意,更於11月30日三讀通過「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第49條之1,新增檢舉獎金核發、標準及領取資格限制...... 。總統並於12月17日明令公布,顯見政府的稅制改革越改越開人權倒車。

憲法,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規範一個國家的社會制度、國家制度、國家機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憲法在一個國家之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位階和最大圭臬,是制定其他法律之依據,任何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皆無效。

近代最早的憲法是不成文憲法,來自英國的《大憲章》、《1689年權利法案》,而美國獨立革命與法國大革命之後,相繼頒布了成文憲法,這兩部不成文憲法,對其他國家的立憲,影響極大,甚至可以說影響至今。

聯合國於二次大戰結束(1945)後成立,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稍後聯合國大會定每年的12月10日為國際人權日。人權日不只是紀念而已,為了實現《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制定了九項維護人權的公約,內容有公民權、政治權、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婦女兒童及原住民族人權、身心障礙者人權、禁止酷刑、反種族歧視等。依聯合國憲章,各會員國有義務遵守聯合國通過的公約,大部分會員國是把公約毫無保留直接轉立為國內法,並且依各公約在聯合國秘書處的協助之下,加入各公約設立的跨國合作機制,例如跨國通緝侵害人權或濫施酷刑者,或是以委員會組織並資助公正客觀的專家團隊,明查或暗訪各國的人權狀況並公佈之。

每年的12月10日為國際人權日,以紀念聯合國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宣言開宗明義指出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與生俱來、自由平等地享有最基本的尊嚴和權利,不因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國籍、見解或其他身份等,而有任何區別。

一個月前,南非前總統戴克拉克(Frederik Willem de Klerk)以85歲高齡辭世,他是領導南非邁向民主的重要人物之一,1990年戴克拉克宣布釋放被囚禁的民權鬥士曼德拉,並廢除實施46年的種族隔離制度,積極推動種族和諧,他確實力行了《世界人權宣言》,讓南非能夠立足於國際,並且和平、繁榮的發展。

當人民的權利遭受侵害時,有權透過法定程序要求回復或補償,而政府不得以任何法律形式或行政權利予以剝奪,這是捍衛民主的必須,也是維護人權的必要,國家不能以不平等、不對等的法律或規定來阻擋人民行使訴訟權,因此現行的行政程序重開與再審制度均有侵害人權的違憲之虞,須予修訂放寬。

稅是指政府向人民徵收的貨幣或資源,依稅法繳納的金額稱為「稅金」,而政府依法對民間收取稅收的行為稱為「課稅」、個人或企業向政府繳納稅金的行為稱為「納稅」;政府要求納稅人在繳稅期限後繳足應納稅金稱為「補稅」;政府退還溢收稅金稱為「退稅」。稅制則是指政府收稅的系統,古今中外各國稅制均有不同,在西元前2,500年前的古埃及古王國時期就已經有完整的徵稅系統,是人類歷史中最早的賦稅系統。

從古到今,即使是文明最先進的國家,都曾因為不同的文化、種族、語言或宗教,發生過歧視、迫害、殺戮等黑歷史,聯合國大會在1996年將每年的11月16日訂為「國際寬容日」,希望促進世界公民能有更多的相互了解,能互相尊重,寬容的對待彼此。

長期以來,台灣一直存在稅制不公不義的問題,例如綜所稅總額逾七成來自於薪資所得,為綜所稅最主要稅基,而資本利得不是免稅就是課不到稅,受薪階級成為繳稅主力,賦稅不公問題長期存在。根據統計2019年政府綜合所得稅稅收來源,勞動所得(包括薪資、執行業務、退職金等所得,其中絕大部分為薪資所得)高達91%,而資本利得(包括利息、股利、租金、權利金、財產增益等所得)僅有9%,綜合所得稅中稅收多數都是來自勞動階層,而富人對於稅收的貢獻卻不到一成。

聯合國是一個由主權國家組成的政府間國際組織,致力於促進各國在國際法、國際安全、經濟發展、社會進步、人權、公民自由、政治自由、民主及實現持久世界和平方面的合作,以人權為其核心價值,呼籲全球合作為永續發展目標而努力。

人類社會從農業進入工業化,再發展到資訊的數位化時代,社會互動模式轉變,網際網路正主導著人類社會新文明的發展。資訊(Information)與知識(Knowledge)已經變成國家、產業,甚至個人的核心競爭力,能有效應用這些資訊通訊科技能力的,就能獲取優勢地位已成為趨勢。尤其在2019年底新冠疫情爆發以來,人們開始前所未有的利用數位技術、依賴數位技術,但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的問題,讓貧富不均的情況日益嚴重,資訊的快速傳遞也產生了新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