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0 文/陸羽/襄理
很多的司法案件在檢察官偵辦之始到起訴,是百姓司法人權被凌虐之時,起訴之後又是另一惡夢的開始,恐有近一半被告經十數年人生虛耗,結果獲判無罪,這浪費多少國家的司法資源,被戕害的人權無以書表。政府的人權白皮書,建立不適任檢察官淘汰機制,一直遲遲未有作法,希望能搭上「法官法」的便車,對人權有更多的保障!反觀日本檢察官起訴的定罪率幾乎達百分之百,其用心、專業與守法,及人權的保障,值得台灣借鏡。俗語說「一世為官 九世牛」,公務人員更應奉公守法,而非濫用職權、戕害正義,徒令百姓不信任司法。
從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12年台灣待執行的欠稅欠費案就有1405萬件之多,是政府愛課稅還是人民愛欠稅,但是稅官有稅務獎勵金!再從前財政部長張盛和上任以來年年超徵千億元以上的稅收可以看出張盛和有多恐怖!而收入沒有增加的人民有多恐慌,政府說要稅改,應該是知道人民不只怕恐龍法官,更怕恐怖稅官,廢除稅務獎勵金必得民心;再為民拔除恐龍法官、恐怖稅官,接下來的施政都能獲得人民的支持!
嚴懲違法官員,終止百姓為稅災所苦,陷於萬丈痛苦深淵,祈求能替天行道,還給百姓一個安居樂業的自由空間。去查看這群知法犯法的官員及失職違法的稅務官員,加上行政法院的法官不懂稅法,更與國稅局稅官「官官相護」,一起欺壓善良百姓,人民的人權一再的被戕害,您說人民能不苦嗎?執法官員及握有公權力的官員們,應慈悲為懷時時抬頭看看神關愛眾生的眼神,苦蒼生之苦,當會有一些啟示!
太極門假案明明有這麼多解決方案,卻仍遭公權力霸凌已逾28年,始作俑者就是司法不獨立,並成為當權者打壓異己的工具。因此司法改革的第一步,就是要建立一個獨立不受公權力左右的司法環境,才能避免政治黑手伸進司法體系。此外,法官過度偏袒行政機關,讓人民在行政救濟程序中處於弱勢,是司法改革極度須要改進的地方。行政機關在行政處分過程中,知法犯法,本該罪加一等,但是卻沒有人受到懲處,就連監察院責成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侯寬仁檢察官,也從未落實。國稅局用立可白塗改公文書,強制執行人民財產,涉嫌偽造文書的公訴罪也沒有被司法機關追究刑責。這種官官相護的官場文化多年來不曾改變,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又怎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