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難以提出有效救濟 造成嚴重不公平現象

2024/12/01    文/席汝/顧問

侯寬仁檢察官辦案爭議非常多,他是媒體的最愛,經常是利用媒體公開案情來辦案,利用公權力責成各個行政機關配合辦案,沒證據也能起訴,其所起訴的案子最後宣判無罪的比率非常高,被監院調查報告要行政究責,法務部用「拖」字訣,已逾行政懲處的10年時限,無法追究;也曾召開考績會決議不予議處。到第二次考績會,議處「申誡」,才使侯寬仁當年考績乙等,這是侯檢浪費多少司法資源、犠牲多少百姓的黃金時光,或是身敗名裂等的成果,而自己拿個乙就喊冤!

「雞蛋再密也有縫」,而漏洞百出的國稅局卻能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以112年全國欠稅欠費新增強制執行案件1405萬件,也因此台灣人民的賦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也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這都嚇死了歐美國家的百姓及官員,因為他們的罰額都只有10%~20%間,而台灣是論倍的罰,比地下錢莊的高利貸還狠。

稅務行政凌駕在司法之上,又是一樁人民對政府高度不信任的代表,百姓一旦走入行政訴訟,就是死路一條,稅務專業法庭撤銷原處分只有1.6%;就算法院已經判決撤銷,國稅局膽敢說法院判決不算,繼續開出稅單,國稅局可以違法的把判撤銷的死稅單再開成活稅單,形同萬年不死僵屍稅單!這僵屍稅單再送到行政執行署。所以許多欠稅案是被國稅局、行政執行署輪流或同時凌虐的,這算是官官相護還是官官共逼呢?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認為,許多稅務核定基於對課稅最大化的思考,忽視市場規則,導致不合理的稅負。例如,存貨無法銷售仍被核定為獲取最高利潤,甚至對虧損企業課徵不實稅額,完全違反經濟常識與公平原則。再者,推計課稅的機制過於片面,例如將收入按市場最高價核定,成本則按最低價核定,這種不平衡的做法完全偏向稽徵機關。此類不當核定常導致納稅人難以提出有效救濟,造成嚴重的不公平現象。他強調稅務制度改革的核心,應回歸依法課稅與公平原則,而非僅為稅務機關的便利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