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圍毆人民的法條還要執意為之?

2024/11/06    文/游仁泉/教師

為解決萬年稅單問題,司法院提出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現已為朝野所關注,然而,稅審官來自於稅官,還是法院聯合稅官圍毆人民!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兼系所主任吳景欽投書表示,稅務審查官來自於現有的稽徵人員,又是自己人審自己人!他指出,當人民不服稅捐機關之處分時,須申請復查,通常處分機關難以自我糾錯,多流於形式,人民還是得告上行政法院來尋求救濟。甚至在上法院前,人民提起訴願還得先繳稅額的1/3(過去是一半)或提供相當財產擔保,否則將被強制執行。

萬年稅單的由來,法官向來對高度專業的稅務案件力有未逮,只好偏向稅捐機關,而就算法官認定人民有理,案件還是退回原稅捐機關,重新再開單,造成行政救濟的無限輪迴,行政法院因此也被冠上敗訴法院惡名。

補習班老師吳沛純不忍學生沒地方去,原本要買補習班但沒買成,補習班的稅卻要她負責,國稅局說159萬的烏龍稅單這點小錢繳一繳就好。吳沛純即使行政訴訟贏了,國稅局還是憑未成交的買賣契約,認定她是負責人,繼續追討欠稅罰金加利息、滯納金超過320萬,她得了憂鬱症、癌症,連化療救命錢也被強制執行。

106年《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上路後,行政法院偏袒稅捐機關問題未獲解決,人民勝訴率不到一成,行政救濟繼續落空。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癥結點:納保官由稅官擔任,最後還要回任稅務機關,與國際潮流禁止回流條款相違背!如今,稅審官來自現有稽徵機關,三年後回原機關,立委吳宗憲直言:聯合國稅局圍毆人民!莊瑞雄批:只會造成人民武器不平等!銓敘部還直接打臉是不能兼任。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特聘教授黃俊杰指出,就現有法律,法官自為判決就能解決萬年稅單,根本不用稅審法!吳景欽教授也提出,稅務訴訟不如由律師、會計師與法官共同審判。球員兼裁判的爛招朝野都看得出來,司法院還要執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