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是形式上法院 讓人權倒著走

2024/10/01    文/路多/財務經理

近年來,司法改革或有看到一些成效,但仍有用「恐龍法官」來諷刺亂判案的法官,以致於民意調查對法官的不信任度是84.6%,對檢察官的不信任度為76.5%,顯然檢察官的濫權辦案、法官的濫權判案導致戕害人權是還有待改進。尤其對不適任檢察官有所處分、或淘汰,維護檢察官良好形象,若因濫權辦案並起訴,最後又被判無罪後,可獲冤獄賠償,應由檢察官買單,如此將來檢察官才會慎重辦案,尊重百姓的人權。

政府若一意孤行無視人權的存在,包庇執法官員違法行政,如何圓滿「落實人權」,檢察官動輒在起訴時具體求刑,悖離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主義精神,且易形成社會預斷與法官審理壓力;法務部是人權主政機關,不可以帶頭違法,監委曾強力要求檢察官尊重人權,用良心辦案,真正掌握證據起訴嫌犯。當政府人權政策鳴槍起跑,在檢視國際人權兩公約其修法及入法,可是跑道上各部會的執法官員卻東張西望,你望著我、我望著你,大夥兒卻遲遲不敢開跑;原來法務部檢察官的「不實筆錄」、「違法羈押」,讓人權倒著走;唉!太極門案28年未能獲得公道。96年刑事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竟在前年被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聯手違法拍賣太極門修行聖地。各界專家、學者及國際人權領袖紛紛為太極門案仗義聲援,期待快快平反。

政府官員不依法行事,逼不得已人民要告官府,依行政法院統計,每年數以萬計的民告官訴訟案件中,人民的敗訴率高達94.5%,人民勝訴的機會還不到一成,讓人感覺行政法院好像是形式上的法院,是保護政府的,那人民在傾家蕩產之餘那還有本錢與政府虛耗呢?讓無辜的百姓連表達的機會都沒有,不曉得法官把憲法賦於人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那裏?法官錯誤的引導與示範,在法庭上誤導國稅局的稅務人員,繼續去侵犯老百姓的「賦稅人權」,難道可憐百姓永遠都沒有機會爭取公道!

中華道統聯盟主席林均霖表示,要和平繁榮,就要先重視民眾的冤屈,人民有冤屈就會造成社會不和諧,民間不和諧,如何成就和平!兩公約已納入國內法,執行上卻沒有被普遍採用,這是誰的錯?司法與立法單位都沒有檢討,民眾如何相信司法,他感到非常痛心!他特別提出太極門假案,民國96年法院已判決無罪、無稅,為什麽81年度的稅單遲遲沒有被撤銷,甚至政府還放任太極門修行道場被查封,他呼籲應還給太極門公道與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