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法不修台灣變成司法地獄

2024/09/12    文/莫明/協理

自「納保法」實施以來人民失望了,竟然是不懂稅法的原班人馬的法官直接審查通過「稅務專業法官」的資格,「納保官」更是由優良、課稅高手稅官擔任,人民對稅務人權的提昇從天堂掉入地獄,怎麼會這樣,總統不知道嗎?行政院長真的不知道嗎?前財政許虞哲部長伸出了黑手,瞬間把良法變惡法,是為了多課稅給政府建設嗎?還是為了稅務團體獎金,弄飽自己的口袋?

國稅局肆無忌憚到處亂開稅單,造成了許多冤稅案,幾十年下來,對台灣有1430萬件欠稅欠費案貢獻不少,台灣的租稅人權難以伸張,不知情的國外人士還以為台灣人這麼愛欠稅。這當中又有許多太離譜的冤稅案,金額被連課帶罰多了好幾倍,嚇死了歐美國外人士,因為歐美國家的罰額都只有0.2~0.5倍之間。

台灣稅制最經典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原本是要保護人民的,執行結果又變調了,例如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需懂法與稅,結果原先行政法庭懂法不懂稅、只會抄錄國稅局答辯書的法官,全數通過擔任稅務專業法庭的法官。這樣百姓仍是死路一條!納保官的遴選原應有一定比例遴選公正的社會人士,結果都是選出資深優良的稅官,這不是百姓跟國稅局賽球,對手是球員兼裁判,再兼教練,百姓根本輸到脫褲!若是如此,「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就廢了吧!納保官也不用了。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指出,台灣是一個司法地獄,讓一個冤案28年不能解決,這是破世界紀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為保障人民的生存權,但訴願制度卻要你先繳出稅額的三分之一,這樣的法律坑人、害人,行政執行署超額沒收超過一百倍竟也安然無事。太極門案三審都勝訴獲判無罪無稅,卻遭行政單位一再凌遲,這是台灣很嚴重的問題,若是惡法不修,繼續讓行政執行署任意沒收人民財產,這樣天大的錯誤,就是把整個台灣變成一個司法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