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處違法官員 莫讓賦稅人權受嚴重侵害

2023/10/01    文/林給給/協理

監察院調查太極門案指出侯寬仁檢察官八大違法,認為檢察官嚴重侵害被告權益、函請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但「法務部卻沒有處理」拖過了時效不了了之;監察院功能無法發揮,無疑是忽略百姓的人權,監察院是否能有效行使監察權,迫在眉睫。監察院本就被賦予必要時,對偵查案件有明顯問題的,都可以進行調查,這本是監察院職責所在。依據實際的調查案件顯示,監察院似乎無法責成法務部長官執行監察院所提的糾正案,往往花費長時間調查,提出糾正報告送至法務部後,結果是僅供參考,不必執行,監察院應繼續追蹤執行結果。太極門案經歷四位總統都未平反,顯示是相關官員們欺騙了總統與人民,是為了獎金還是國庫,相信是為了獎金,因為筆者發現許多案子從發生到結案,被不同的單位剝了好幾層皮了,送到國庫時所剩無幾,可能只剩骨頭了。請政府正視這些單位怱視人權、凌虐人權的事實,懲處這些違法官員,還太極門清白與正義。

人民碰到稅務問題,可用「法條千萬條 救命沒半條」的窘境來形容,雖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可以保護納稅人,但是稅官們仍停留在威權時代的作風,拿著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來玩弄百姓,甚至拿著廢棄的條款給法官作錯誤的判決,有幸勝訴還會讓百姓陷於稅單撤銷重開的輪迴之苦。這種唯我獨尊、稅官說了才算的作法,讓人民的生命財產毫無保障,無怪乎中國人權協會調查,行政機關的行政裁量權過大,百姓若不服雖可告官,但行政法院根本就是敗訴法院,被國稅局用來坑殺百姓,無法為人民伸張正義。

羅眾生期待國家擔負人權保障的機能,在邏輯上是相違背的,本質上仰賴國際人權兩公約及相關組織來維護人權是很可行的途徑,所以國內法能搭著國際人權兩公約的便車,促使行政步上正軌,恪守依法行政原則,避免人民權利受到侵害。可是至今連第一線的執法人員如法官、檢察官、公務人員也都霧煞煞,不知該做什麼?甚至法官引用兩公約的判例僅0.0079%,令人嘖嘖稱奇。

在「No More Silence最難解的人權謎團」特展中,法稅改革聯盟志工怡靜表示,展場中也遇到很多從國外來的遊客,包括從香港、馬來西亞、日本、澳門、德國、荷蘭、印尼、越南等地而來。他們都對這場展覽感到好奇,質疑台灣的賦稅人權真的有受到這麼嚴重的侵害?但經歷了沉浸式的遊戲之後,他們終於能夠感同身受,了解在台灣生活不容易。有位來自香港的年輕遊客即表示,在香港,所有的稅都是非常的公開,而且都上網登記的,沒有一筆稅會被漏繳,也不會被多徵收,納稅人只要合法納稅,都會受到保護,不會收到像台灣這樣的稅單。而在台灣,據行政執行署的統計,從2001年至2022年22年間,行政執行署新增的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件暴增,2020年甚至高達1,431萬件,暴增了近7.6倍,其中難道沒有冤稅案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