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已經開始植牙了

2023/04/01    文/古芳瑜/業務助理 

過去監察院被戲稱為「無牙的老虎」,依照憲法規定,監察院可以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針對違法跟失職的公務人員,或對公務機關提出糾正,但是卻沒有實質的懲處權,所以常常造成「狗吠火車」的窘境,如監察院曾要求法務部究責懲處侯寬仁任檢察官時的違法缺失,但法務部卻毫無懲處,監察院也毫無反制的力量,這讓人民情何以堪!不怪人民埋怨,想廢除無牙的監察院。然監察院真的毫無改變嗎?近年來監察院的作為似乎已經開始植牙了!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曾提到,聯合國的法官直指,台灣的法學教育,沒有把人權行政、人權立法、人權司法放到第一順位,所以台灣才會有抄家滅族式的行政執行!例如基隆市43歲男子陳青旭因遲未繳納1萬8千多元的交通違規罰鍰,導致市價約250萬元的3樓透天厝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查封、法拍,後來監委主動介入調查,到宜蘭分署視察、關切,最後終於撤銷房子拍賣。這是監察院為人民申冤值得鼓勵的案件。

109年監察院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擔任促進國內人權的專責機構,並獨立運作,監督立法、行政、司法的運作是否侵害人權、運作是否符合國際人權法?這也是監察院院長陳菊的承諾。但「919竹北事件」是黃姓志工媽媽在路旁舉牌表達法稅改革訴求,傍晚被竹北六家派出所警察盤查後,警察竟折返以現行犯名義將她帶回派出所偵訊,半夜移送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竟在深夜受理並對志工媽媽裁定限制住居,直到凌晨一點左右才將她釋放。黃姓志工媽媽歷經7小時高壓的扣押、訊問,走出地檢署即昏厥送醫,醫師診斷為急性壓力症候群。六個月後,檢察官不起訴書明確指出,黃姓志工媽媽的行為屬於憲法保障之意見表達範疇,但黃姓志工媽媽無辜受迫害卻無人被究責,至今仍未落幕。

監察院真的仍然要被戲稱為「無牙的老虎」嗎?介入調查成功的案例是否太少了?期望監察院以人民利益為出發點,做好公僕本分,為監察院植入更多的的新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