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無人權觀 製造惡法坑殺小老百姓

2023/03/06    文/陳浪/總經理

109年鬧得滿城風雨的基隆陳青旭欠18000元罰款,市價250萬元透天房屋遭法拍(135萬元)一案,當時台大退休教授陳志龍率好幾位教授及苦主一家去宜蘭分署抗議,才發現事實上,宜蘭分署法拍陳宅,行政疏失甚多。杜撰拍賣公告內容、更故意漏掉執行重點內,進而為「拍賣公告內使用情形」的不實登載,其中疑雲重重。

另一位台大退休教授栗國成認為,如果法務部執行總署本著「官官相護」的立場,不認真檢討宜蘭分署的行政缺失,而包庇宜蘭分署的行政過失,置陳家的利益於不顧,將陳宅點交。則法務部的作為,不無殘害人民利益的嫌疑。無疑將成為台灣的「共產黨」,必將引起人民的公憤,期望法務部務必認真、審慎處理陳宅的法拍案。這幾起法務部執行署對人民追殺迫害,令人毛骨悚然,更違背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前財長張盛和說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已故前財長許虞哲說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又前檢察官侯寬仁也根本就是辦案時沒有人權這兩個字,用眼神辦案、公佈案情給媒體,還上媒體節目談案情,沒有證據就起訴,稅官開稅單更是離譜,沒有證據、法院判決不算外,為了獎金所有的花招都出籠了。感覺上,官員都很怕講人權,似乎提到人權,什麼事都不用做了,獎金會變少了,是這樣子嗎?那歐美文明先進國家為何都可以講人權,甚至把人權擺在第一優先的執法態度。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Osnabrück University)駐台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表示,自己2月6日剛從華盛頓參加國際宗教自由的組織IRF(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回來,現場告訴全世界的媒體,台灣沒收人民財產沒有上限,有的超過100倍,像陳青旭案超過200倍,太極門超過10倍。德國憲法的大法官解釋說,沒收人民財產不能超過他財產的1/2,可是台灣立法院製造出來的惡法,竟然允許行政執行官去沒收人民財產,不需要受任何限制。而且德國的基本法第13條,人民住宅不可侵犯,結果行政執行署最喜歡沒收屋子,不讓人住,不讓人生存。這一次國際會議是人民的一個大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