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不平之鳴 嚴懲惡官

2022/12/08    文/鳴不平/自由撰稿人

因為蕭開平法醫的錯誤造成國家付出了總共1億4714萬元的冤案刑事補償金,而這個人卻被提報為受獎人,獎勵的內容是:「術德兼備,堪為典範」。我是納稅人,我提出嚴厲的抗議!因為蕭開平法醫錯誤的鑑定意見,導致江國慶被槍斃、謝志宏冤獄十八年、徐自強與蘇建和三人再審纏訟多年始告平反。法醫研究所不但沒有究責,還提報給法務部褒獎他,這是什麼邏輯?

荒謬的提報單位法醫研究所,所長何許人也?侯寬仁!過去擔任檢察官時,承辦社會幾大矚目案件,如周人蔘、太極門、馬英九特別費、雲林廢土案等,當中充斥許多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及慣用的違法手段,例如:押人取供、恫嚇當事者、自問自答、筆錄登載不實,及違反偵查不得公開、科學辦案、無罪推定等,且起訴書內容多臆測而非佐以實證,又利用媒體操縱輿論散播不實言論,企圖未審先判,這些案件經多年訟累後,多獲判無罪,明顯可見侯檢察官辦案未秉公依法、依證據辦案。草率濫訴下,長年纏訟葬送多少無辜被告的家庭、健康、生命與大好前途,而檢察官在多案違法濫權的事證之下,卻僅輕描淡寫被記了申誡一支,後來侯寬仁依舊步步高升,平步青雲,坐上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位子,現在更是法醫研究所所長。

上樑不正下樑歪!該究責議處卻大肆褒揚,這是鼓勵錯誤?如此顛倒是非者,如何正視聽?日前在112年預算的審查會議中,江永昌立委也針對此事質詢,道出人民的不滿。

蔡總統重視的司法改革,離人民的期待很遠,2022年1-6月各地的檢察署公布檢討偵查不公開的總件651件,其中查辦12件,處分人數1件。依刑事訴訟法第245條規定,檢察官等執法人員應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中也明確指出,為保障被告、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的名譽、隱私、安全,並確保被告受公平審判之權利,以落實無罪推定原則,也維護偵查程序能順利進行並發現真相,偵查不公開的程序與內容,指偵查開始至終結期間,所有偵查活動、程序、計畫、資料、證據及所得之心證等,依法都不能讓不相干人等可以聽聞了解。

然而對照侯寬仁過去偵辦幾大案件的過程,簡直可謂「偵查大公開」,挾媒體搜索偵查,不時藉媒體放話,製造輿論帶風向,甚至意圖操弄審判公正性,僅為營造檢察官個人英雄形象,卻侵害眾多被告的隱私名譽及人身安全。製作這麼多的錯誤,卻不斷的升官,領納稅人的錢,納稅人如何服氣?嚴懲惡官,是納稅人的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