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稅人權無保障 讓納稅人淪為現代奴隸

2022/12/03    文/劉映藍/會計主任

曾經有一烏龍判例,拾荒的老翁拾獲空箱子,卻被依竊盜罪起訴,最後易科罰金10000元,老翁用罄畢生積蓄繳了罰金;第二次老翁又在空地拾獲3條約30公分的鐵條,又被判是再犯加重刑罰易科罰金30000元,老翁已無力繳納也沒有上訴,選擇上吊自殺結束自己的生命。拾荒與竊盜只有一線之隔,法官的心證也是一線之隔,法官應丟棄冷硬腐舊的判例,兼顧情理法及重視人權,實踐「司法為民」的精神。

朋友德國籍女婿,最近陪同妻子及女兒回台灣省親,因之前腦部病變復發,要返回德國治療;結果德國政府專程派了一位專業醫生,陪伴照顧其返國治療,德政府珍視人民的生命財產,把人民當成瑰寶!這就是政府官員尊重人權的最高境界,讓台灣政府官員對人權的不尊重實在是令人不敢領教,無怪乎歐美國家仍把台灣當做第三世界的國家,雖然台灣已號稱民主、法治、自由的國家,但是在司法、稅務方面,仍舊停留在威權時代。

人民最怕的其實是政府明著說要保護人民,實際卻是戕害人民的政策,例如「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根本就沒做到保護人民,其出發點是要保護人民的,執行起來卻荒腔走板,沒有一條法條是保護人民的,如納保官是資深優良稅官,稅務法庭法官依據國稅局答辯書抄寫判決文,這樣的良法變惡法,人民的賦稅人權有保障嗎?希望政府趕快改革把惡法變良法,把台灣的惡運反轉為好運,方能得到人民的愛戴!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指出,在台灣看到最多的就是稅的奴隸,政府用不當的法律和不當的行政執行,用租稅法的方式,把人民的財產搶走。但台灣所產生的租稅奴隸,它是用法律的形式,讓這些納稅的人,淪為現代奴隸。無形的暴力最嚴重就是租稅惡法的暴力,它允許財政單位跟租稅單位,對人民做無止境的剝削。法稅改革在未來,不但要推動人權運動,也要推動愛與良心運動,讓這些官員或是立法者、行政者,能夠按照良心,按照保護人權的角度去制定任何有利於人的法律,將這個社會正義、良心和愛擴充到整個立法、行政、司法。立法者也要禁止行政權擴大,而且要制定所有的惡官、惡法、惡檢察官都可以受到司法的控制,他們不能再濫權,這樣才能夠徹底解決現代的奴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