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權力殘害人民 罪魁禍首是稅務獎勵金

2022/11/28    文/苦哈/業務

台灣堪稱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也曾經歷過228事件、白色恐怖等極端國家暴力的年代,從戒嚴到解嚴,才有熱閙的、聞名世界的總統大選,但是令人奇怪的是,許多戒嚴時期的法令、稅制都不修法,以致於官員仍有極大的權利來對付百姓,例如過去的侯寬仁檢察官辦案可以沒有證據押人,向媒體發佈假案情內容,誤導社會大眾,欲致受害人於死地,又有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可以竄改公文、編列無法源的稅務獎勵金,自己可領千萬,自肥不說,還說沒有獎金不足以養廉,又縱容稅官們濫開稅單領獎金,真的是得了便宜還賣乖還不足以形容。

台灣的長足進步似乎只有在經濟上的表現,但在法稅人權上似乎從未進步,尤其是解嚴後,許多戕害人權的法條仍然繼續沿用,政府官員不努力修法趕上時代的進步,還說「惡法亦法」要人民遵守,官員自己卻不遵守,才會有許多淪為國際笑柄的不堪數字。例如民意調查對法官的不信任度84.6%、對檢察官的不信任度為76.5%,尤其行政法院人民敗訴率達9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09年公佈將執行的欠費欠稅案件高達1431萬件,更令人不堪的是財稅官員每年可領為數不少的稅務獎勵金,讓財政稅收年年超徵千億以上,去年超徵額度4,327億元為史上新高,實在是太驚人了!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表示:強人政治,恣意踐踏人民,製造績效獎金。貪污還認為是合法?將貪污的錢編列在政府預算裡,沒有法源依據的獎金制度,是造成不肖官員貪績效、圖獎金、以公權力殘害人民的源頭。

離岸風場和平之友會籌劃人葉亞靜,舉例發生在1970年西德總理威利‧布蘭特在華沙,為在納粹德國侵略期間被殺害的死難者默哀下跪一事。並在50年後將華沙之跪的畫面發行郵票,等於是對戰爭的暴力做一個反省,甚至在歐元2元硬幣上也有,融入人民生活,讓大家感受反省,請求原諒。他提醒大家和平的可貴,呼籲不要讓戰爭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