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官員「權大於法」 不管人民死活

2022/11/27    文/齊岱/文字工作者

過往司法界執法官員為了績效,不乏濫權起訴的案件,當檢察官轟轟烈烈辦案,起訴的案件絕大多數都在一審就宣判無罪,對於標榜「人權立國」的台灣、卻有如此辦案的檢察官,叫小老百姓無時無刻都要心驚膽跳?想想之前連馬總統也被濫權檢察官亂起訴,那百姓豈不惶惶不可終日。真的要拜託政府趕快通過保護百姓司法人權的法案吧!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官表示,「是標準的執行程序啦!基本上法律沒有規定說,欠多少才不能去執行不動產啦。」一副我愛怎樣就怎樣,管你什麼「比例原則」、「選擇人民損失最少」,根本就是爭取最大績效,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至於可否領最多的獎金就不知道了。用國家機器這樣戕害百姓,不管人民死活,這不是濫權瀆職,那是什麼?

「竹北事件」又是一個故意「小題大做」的事件,動用一二十位警察去逮捕一位舉牌志工阿嬤,又不是妨礙交通或公務,警察雜務這麼多,那有閒功夫浪費這麼多警察抓一位阿嬤,難道這位阿嬤有廖添丁、李小龍以一打百、飛簷走壁的功夫,再說人民有表達個人意見的自由,每天舉牌不知凡幾,抗議舉牌天王柯賜海也沒受到這等待遇,看來「竹北事件」可以申請金氏世界紀錄了!想請問背後下令的長官會覺得很光彩嗎?再來是不是要荷槍實彈來抓人囉!

中華道統聯盟主席林均霖表示,每次看到黃姓志工媽媽事件都十分心疼與沈重,國家暴力為什麼會一再發生?因為執法者跟法律之間的互動有問題,人權立國必須「法大於權」,像侯寬仁及黃姓志工媽媽事件中警察的執行模式,全部都「權大於法」,對於終止婦女受暴、終止國家暴力是相同概念,除了「權大於法」外,警察在執行任務的時候,為什麼手法都過於粗糙,甚至過度執法?林均霖說,希望政府不要只在乎執政,執政主要也是要讓人民得到幸福、和樂並獲得保障,才是執政的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