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責失職違法官員 才有人權

2022/11/23    文/邱工平/自由撰稿人

日前看到媒體報導,蕭開平擔任法醫時的錯誤,國家付出了總共1億4714萬元冤案的刑事補償金。因為他錯誤的鑑定意見,導致江國慶被槍斃、謝志宏冤獄十八年、徐自強與蘇建和三人再審纏訟多年,始告平反。蕭開平應該受到處分與究責,但至今他不但連「記過」都沒有,退休後還被法務部找回來繼續培訓年輕的法醫師,公開授獎表揚。法務部怎麼了?!

讓人想到ㄧ個漢書上記載的東海孝婦故事,東海孝婦周青,早年守寡,侍奉婆婆孝順周到,周青的婆婆久病不起,不忍自己病痛造成媳婦重擔,因此上吊身亡。這個抉擇卻是個災難,造成周青被誣指為謀害者,加上執法者不察,屈打成招判死刑。相傳周青被殺時,當眾發誓如果有罪該死,甘願受刑,血流到地;如果蒙受大冤,血將直衝而上,濺紅白幡。不僅如此,周青死後,東海郡發生大旱,一旱就是三年。為何冤情造成自然災難?究其因是當時社會的不仁不義!昏官不察是為不仁,百姓冷漠,讓她含冤而死,是為不義!老天爺以災難警示人們,以導正視聽。

一個國家社會的秩序維繫靠司法與道德,然而當執法的法務部,不公不義,如何讓人民信服?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今年發表「2021年全年度台灣民眾對司法與犯罪防制滿意度之調查研究」,其中僅有33.1%民眾對於法官可公正公平審理與判決刑事案件持正面評價。可見司法改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日前吳景欽教授在國際寬容日的論壇中也提到,講到寬容日,如果加害者本身不認錯,國家沒有要對這些人究責的話,憑什麼叫被害人要對這些人寬容?我覺得這是很不公平、很違反人權的,很不人道的。你要寬容可以,但前提是你要認錯。加害者要承認錯誤,要對他究責!

以人權立國的台灣,司法的公正公平是基本,因此,究責懲處失職違法官員,才有真正的民主與人權,才能被讚譽為亞洲民主國家的燈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