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反冤錯假案 勿踐踏民主人權

2022/11/16    文/陳浪/總經理

曾任台灣高等法院吳祚丞法官曾在「平反冤錯假案,全民票選《愛心司法人》座談會」中呼籲,「請用證據來平反冤錯假案」,深怕判錯弄得像檢察官一樣找證據。這是一位有良心的法官,其實可以駁回,請檢察官找出充裕的證據,相信吳法官會做到用證據來平反冤錯假案,但檢察官也要學士林地檢署一樣要用證據來羈押被告,更要用證據來起訴被告,尤其有些檢察官濫權無證據也起訴,最後被法官判決無罪都還不思反省。

司法如此,賦稅也是如此,稍有不當,就容易搶奪人民的財產權,稅官一定要有證據再開稅單。但台灣的稅官是否是開錯稅單不會被懲處、還是有查稅獎金的誘惑、或是國庫虛空長官鼓勵,似乎有著稅單滿天飛的景象,否則怎會109年公佈待強制執行的欠費、欠稅案有1431萬件。前台大陳志龍教授認為「台灣需要有前瞻司法人」;筆者認為更應有前瞻稅務官,能夠真正依證據開稅單,同時也應清查所有欠稅案,沒有證據的稅單就應自動撤銷,不是讓人民自己找證據後告上國稅局來。太極門修行預定地兩次遭違法拍賣不成被直接收歸國有,民主人權被踐踏,訴諸公理的無力更讓人心生絕望。

二十多年前王建煊擔任財政部長之初,驚覺自己帳戶裡多出1000多萬元的查稅獎金,他說基於廉潔自持,「分毫未取」,與此相關的是所謂的「查稅獎金」。但在104年,與前任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面對有關查稅獎金的質詢時,張盛和卻大言不慚地說:「刪減查稅獎金並不足以養廉」,表示他本人堅持要繼續領取個人的查稅獎金。試問:有親自去查緝過一件逃漏稅案嗎?張前部長個人有追回一塊錢的逃漏稅嗎?如果都沒有,拿這些獎金會心安理得嗎?

會計師蔡文精認為太極門案是歷史上典型必須平反案例。他表示,稅法的裁罰,除了要懂稅法外,也應懂得民間交易的樣態。他表示目前財政部鼓勵公司行號用財政部系統開立發票,從源頭掌握各公司行號發票開立狀況。然最近有客戶申訴,已在財政部網站開發票,卻因該網站資料無法直接轉檔至營業稅申報系統,導致申報上的逃漏稅,而被處以至少0.5倍的處罰。此案明顯並無故意逃漏稅意圖,後經與財政部納保委員會溝通,得以更正。蔡文精表示在行政程序法第111條規定,行政裁罰若發現重大瑕疵時,可對原處分做無效的宣告。事實上太極門稅案,為何5個年度都一樣,只有1個年度做出違法處置,明顯符合行政程序法第111條所指的重大瑕疵。同時行政程序法第112條規定,行政處罰若是一部分有效,一部分無效,其他部分都還是要宣告無效的。蔡文精呼籲財政部應正視太極門案事實真相,匡正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