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官相護」踐踏人權 台灣真的是自由民主法治國家嗎?

2022/08/06    文/童小寶/助理

可憐的百姓年年被超徵了千億以上,不但沒有合理的退回多繳的稅,還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109年公佈強制執行總數1431萬件的欠費欠稅案件追得喘吁吁!人民有被管收、有被限制出境時有所聞,十足的顯現我們的詐騙集團的政府做盡了違憲、違法的事,可憐的是,新政府仍沿用舊政府的詐騙手段欺凌百姓,尤以已故前財政部長許虞哲說出:「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是為典範。

台灣的稅官為了稅務獎金,想盡辦法可以向人民多課到稅,而人民發現不對勁時,卻要自己舉證不用繳這筆稅,真是勞民又傷財,明明是違憲、違法的稅單,卻沒有辦法讓稅官自己認錯,就直接撤銷稅單了。就一定要從復查、訴願、到告上國稅局上行政法院,可憐的是,百姓從復查、訴願、行政法院,都是面對與國稅局站在同一邊的官員,完全沒有勝算!

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龐尼特法官斥駡加拿大税局,惡意逼害,追稅170萬元(約台幣3864萬元)破壞別人生活,判賠140萬元(約台幣3182萬元)補償溫哥華島一對夫婦的損失。法官斥責稅務局,高壓手段,採取惡意行動,破壞兩人的企業和私人生活。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這樣「官官不相護」的維護人權態度,值得台灣官員承襲「官官相護」傳統、踐踏人權的不良態度來學習。

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任審判發言人溫耀源指出,台灣自詡為自由民主法治國家,保障人權,包括賦稅人權,是國家施政的最高準則,憲法有規定,不管是宗教信仰、生存、訴願、行政訴訟這些相關的權利,都是屬於基本人權,憲法也保障人民的財產權,課稅必須依法執行,代表人民的立法委員,合意的在立法院制定通過法律,在一定的條件與證據之下,人民繳納稅捐維持國家的運作,合法繳納稅捐是沒有異議的;但是不合法,甚至完全違背法令的課稅制度,則不能接受!據統計近幾年稅收都超徵,政府還洋洋自得,若課稅沒按照法律,國家稅收第一的想法是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