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侵害人權 嚴重影響台灣民主法治形象

2022/06/26    文/路多多/財務經理 

台灣自98年將兩公約國內法化,至今已施行13年,然而一樁又一樁國家暴力、嚴重侵害人權的事件卻仍不斷上演,許多冤錯假案遲遲等不到平反。當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行政救濟是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受侵害的人民!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

人權如此的被迫害而不自知,但不知司法單位何時才會覺醒,不再愚民,真正做到尊重人權。為了改善民眾長期對檢察機關內部制度的不信任,藉由公正、客觀的評鑑程序,淘汰不適任檢察官,不要再讓違法濫權的檢察官僅用自由心證就能殺人了。檢察官好大的官威!台灣司法的自由心證跟著檢察官走,隨便指控一個人犯罪。這段辛酸血淚史,任人都會掬一把同情之淚,雖只是冰山之一角,但在現今接踵直至的執法人員侵害人權之事,的確是有樣學樣,可憐百姓如俎中肉,只有任由檢察官宰割了!

賦稅人權被剝奪的小民要如何面對,可能幾百千元繳掉就算了,可是千萬的稅單如何繳得下手。不繳,就會年年罰,稅單年年會自動加錢,最後法院判決強制執行,拍賣財產;嚥不下這口氣就告國稅局,結果又是另一個惡夢的輪迴,百姓勝訴,沒關係,再重開一次稅單,跟你重玩一次,百姓被判敗訴,認命繳錢終止輪迴,還是再告下去,繼續永無絕期的輪迴吧!百姓遭遇的惡夢與輪迴,尚不知如何解套,也不知這樣的人權被侵犯,要向誰申訴?

會計師王明懿強調,國家追稅期限可以一延再延,但針對政府機關錯誤致使納稅義務人溢繳稅款,人民的退稅請求權卻由「無期限」縮短為「15年」,基於租稅法律主義之精神,錯誤核課都應該返還人民,不應透過立法以「時效」及「程序」的手段來阻卻人民獲得有效救濟的機會,侵害人民財產權等基本人權保障。她指出行政執行署被稱為「全台最大合法討債公司」其來有自,以指標性案件「太極門案」為例,署長林慶宗、前副署長陳盈錦為達違法強制執行之目的,多次利用媒體渲染抺黑當事人,登載不實資訊,誣指莫須有罪名,嚴重傷害國家、傷害人民及傷害太極門師徒之名譽。今年新檢察長人事調動,陳盈錦打破人事傳統,獲派屏東地檢署檢察長職務,此次任命無異是開民主倒車,加深人民對於政府的不信賴,損及台灣民主法治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