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能肩負伸張第四權的責任 國家才得以安定和平

2022/06/16    文/王芹/特助

當媒體的第四權被侵犯時,「言論自由」當然也備受質疑了,威權時代箝制人民思想或作法,並未在解嚴之後消失,卻仍見威權的餘毒繼續荼毒百姓;如果政府的作為都是說一套、做一套,NCC、行政法院都是擺好看的,人民的生命財產,就要無止境地被政府巧取豪奪了,因為行政機關都在私設私堂,太恐怖了!

當然檢察官與記者都能尊重司法與人權,相信不會有什麼案外案發生,然許多事情一旦扯上政治因素,就沒完沒了;雙方一旦對立,更難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社會與國家難以平靜。老百姓希望檢察官能有科學辦案的精神,也希望記者能忠實報導,不要加油添醋,唯恐天下不亂,能多報導社會正面之事,發揚傳統文化,遇到選舉也能公平報導,讓百姓看到一場君子之爭,才真正是全民之福。

侯寬仁檢察官「善用媒體」,不理會偵察不公開,結果還沒起訴,媒體就寫得滿天飛了,還可如連續劇般連載,藉由媒體公開審判判決有罪了。其實檢察官、律師、記者在大家眼中都是深具影響力的人,希望能多一些有正義感的人,媒體少一些聳動的報導,也許是百姓喜歡煽腥的報導寵壞媒體,還是媒體煽腥的報導寵壞了百姓,其實這都是錯誤的循環;百姓還是希望多一些正面的報導,給下一代好的示範,而媒體也有伸張第四權的責任?這都是可以努力的。

中國宗教徒協會理事長明光法師表示,媒體好比人的一張嘴,可能將所謂未經求證的假消息,偏頗不公正或蓄意抹黑曲解事實的訊息,透過科技化的方式,每天快速散播到人們生活中。尤其是網路時代,對人心、對社會的和諧、對世局的穩定影響很大,值得人人省思,須謹慎以對。佛陀曾告誡佛弟子們,「你們應當守住口業,因為口業果報嚴重, 造口業的過患比猛火還要可怕。」媒體被稱為第四權,負有監督公權力的責任與義務,但部分官員會利用媒體帶風向,不實訊息以規避責任,甚至誹謗中傷抹黑;例如太極門1219事件、竹北919黃姓志工媽媽事件,造成社會重大傷害。這不但是作為者必須承擔的一個因果,更是台灣的共業,希望媒體善盡第四權的社會力量,秉持良心,善修口德,多一分查證,公平報導真相。更呼籲政府珍惜與尊重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與人權,勇於糾錯改錯並能樂利民生,讓國家得以安定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