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時宜的解釋函令高高在上 難道台灣是一國兩制嗎?

2022/06/14    文/蕭遙/文字工作者

稅務問題其實最為擾民,訴願、上法庭,結果又卡在行政法院的「官官相護」,百姓的希望往往就斷送在行政法院,近9成都是百姓敗訴,難怪「行政法院」又有「敗訴法庭」之稱。稅務單位行事粗糙,自廢武功捨棄專業之認定,枉顧人民的權益,做了不公正的處理,讓百姓遭受司法及務雙重人權的迫害嗎?如此更會招惹民怨。政府難到要等百姓被逼得走投無路,像陳長文大律師告官抗議、或者向媽祖攔轎抗議、或者等監察委員調查弊端,提出彈劾、糾舉案,才能讓政府重視人民的問題嗎?

稅務機關解釋函令往往凌駕法律之上,再加上行政法院非專業法官,因而法官只能引用稅務機關的見解,所以判決的客觀性往往遭人質疑;當刑事與行政訴訟判決相異時,孰是孰非?司法的一國兩制,讓人霧煞煞!國稅局拿著不合時宜的解釋函令高高在上,把五院八大部會都踩在腳底下,最起碼的行政倫理都不顧,難道台灣是一國兩制嗎?監察諸公握著尚方寶劍,義無反顧地往前衝時,才發現寶劍柔弱如薄紙,猶如廢鐵般,與向來唯我獨尊的國稅局無法抗庭,好無奈!政府若一意孤行無視人權的存在,包庇執法官員違法行政,到頭來害人害己,只任由國稅局胡作非為,看來台灣只好等著抽「乞兒稅」了,啥都沒了,好慘! 讓人民不知該何去何從,人民又該如何捍衛自己的權利?

台灣的稅制加上稅務獎勵金及九千多條的解釋函令加持下,稅官所開出的稅單,成就了稅收連年超徵,尤其是前些年在張盛和、許虞哲當財政部長時,稅收年年超徵千億,台灣財稅官員笑咪咪的拿獎金,叫百姓多少繳一點,百姓大多數不想找麻煩,苦哈哈的繳掉算了,這些稅單真是羅生門啊!百姓們希望政府要看到稅務獎勵金及九千多條的解釋函令對百姓的嚴重侵害,應予廢除,不再有稅單羅生門事情發生!

中正大學黃俊杰教授認為,繳稅就是政府部門依據法律估算正確稅額。超出正確的稅額,人民當然會有爭議,因為要人民把錢從口袋裡拿出來,一定要有法律上的根據。超出法律根據的繳稅,人民當然不服氣。但經過冗長的訴訟過程並得到勝訴,結果只是撤銷原復查決定,原處分仍然存在,僅僅稅額做部分的減少,又開出新的稅單,所以稱萬年稅單,這是第一個缺點;第二個缺點,經過稅務行政訴訟,並且經過行政法院的裁判,如果最後的一審人民敗訴確定,依照新修正的稅捐稽徵法規定,人民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理由請求退稅。這種不正確不正義稅捐的課徵,對人權的侵害,超出大家的想像。納稅者是全台灣政府的支柱,如果這個支柱對政府沒有信心,相信這個政府要長久也很困難,希望政府體認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