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不應有期間限制 應顧及納稅者權利保護

2022/05/24    文/易彾/協理

長期以來,國稅局拿著羽毛當令箭9000多條的解釋函令,不顧違憲、不顧納稅者權利保護,絕大部分都不合時宜;案件一拖就是20年還繼續玩弄百姓,到底要何年何月?行政訴訟案件被撤銷,居然可以一再重核維持原核定,難怪稅務案件中的違法稅單萬年不死就是如此產生的!

二十多年前王建煊擔任財政部長之初,驚覺自己帳戶裡多出1000多萬元的查稅獎金,他說基於廉潔自持,「分毫未取」,與此相關的是所謂的「查稅獎金」。但在2015年,與前任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面對有關查稅獎金的質詢時,張盛和卻大言不慚地說:「沒有獎金並不足以養廉」,表示他本人堅持要繼續領取個人的查稅獎金。試問:張盛和有親自去查緝過一件逃漏稅案嗎?張前部長個人有追回一塊錢的逃漏稅嗎?如果都沒有,拿這些獎金會心安理得嗎?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統計109年全國欠稅欠費新增強制執行案件近1431萬件,代表全台灣平均每2人就有1人有被強制執行。期盼百姓有勤政、廉政的政府,不要老是「口口聲聲愛台,骨子裏做的常是傷害國家人民的事」,財政部最毒的是縱容國稅局亂開稅單後,人民告上國稅局要求撤銷違法的稅單;卻指導懂法不懂稅的法官採用國稅局的說辭寫判決文,百姓只剩6%勝訴的機會,但被國稅局重開稅單後,百姓仍然保不住6%勝訴的財產,政府用國家暴力拿走了100%的稅收,包括冤、錯、假的稅單,百姓不怨政府,要怨誰?

檢視轉型正義成績單,從台灣的賦稅人權探討轉型正義,認為轉型正義不應有期間限制。李惠宗教授認為這份報告是監察院所有調查報告中做的最好的,不但指出台灣稅制的重大缺陷,更有制度面的改革建議,值得台灣人民細讀。此報告指出,人民對課稅處分不服提起「復查決定」及「訴願決定」後訴訟,然因法院僅會撤銷「復查決定」及「訴願決定」,而非原來的「核課處分」,所以稅捐稽徵機關只要重新作成新的「重核復查決定」,當事人必須重新再進行行政、司法救濟,導致成功打贏稅法官司的當事人,反而陷入無限輪迴的救濟困境。報告對成因與改進建議詳細分析,希望觸動財稅機關對稅務人員能夠加強法學知識,從尊重人權的角度開始做出發點,來改善稅務制度,才是人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