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2 文/蕭珊/退休教師
行政法院的法官專業是常受到質疑的,因為不懂稅法,所以往往依賴國稅局來當打手,這樣的行政官司,人民告官就像請鬼開藥單,勝訴率微乎其微,只是自討苦吃而己,讓行政法院只是擺好看的。稅務行政救濟程序有必要通盤檢討,打掉重練,改革必須著重公平正義,如何避免政府打假球的現象,方能重建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度。
國稅局年年編列逾億元的稅務獎勵金,美其名有效提升稅務人員士氣、協助納稅義務人依法納稅,徵起適足稅收支應政府施政所需財源。稅務人員貪圖獎金,透過各種不法手段為達到目的,職等愈高,獲取的不法獎勵金愈多,造成稅務冤案接二連三,不禁令人質疑,百姓所繳納的納稅錢,卻成為官員的圖利誘因,巨額的稅務獎勵金當前,讓不法官員唯利是圖,踩著人民的賦稅人權坐上高官,留下百姓在稅務冤案的深淵中飽受折磨。
指標性案件是1996年政府以宗教掃黑為名進行的政治整肅,檢察官侯寬仁製造的「太極門假案」,試圖抄家滅門,演變至今26年尚未獲得真正平反,這個源頭就在行政院轄下的法務部,檢察官侯寬仁造假一手主導,稅務員史越生配合作偽證,最後行政執行署竟然在土地沒有完成鑑界的情況下急忙拍賣人民財產,承襲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整肅假匪諜的手段,國家暴力根本是換湯不換藥。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強調,民主法治社會,保護人權是政府的責任。5月4日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公布萬年稅單侵害賦稅人權案調查報告提到,現在的課稅處分,經過復查、訴願、行政訴訟等救濟程序,行政訴訟只撤銷復查決定,課稅原處分原封不動,又回到復查程序,這種設計對人民很不公平,他認為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建議行政法院法官要積極進行自為判決,依照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21條第3項的規定,核實確認應繳納之稅額,才能消除民怨,像發生在1996年底的太極門案,由刑案衍生稅務冤案,再衍生強制執行,等於是政府強奪民產,到現在都還不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