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源的稅務獎勵金 讓稅官走火入魔

2022/04/07    文/施空/協理

台灣的稅制有太多的極權專制的影子,例如欠稅罰鍰是論倍的罰,歐美文明國家只有20%~30%的罰鍰;稅單要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而美國只需繳規費60元美金(新台幣約1800元)即可訴願;又台灣人民欠稅可以被管收、限制出境等極其違憲的處罰,這是歐美文明國家沒有的,百姓非常期待政府早日推動稅改,廢除戕害人權的稅制,尤其是廢除稅務勵獎金,讓台灣是真正有人權的國家。

法院曾請公益律師由黃文皇擔任遺產管理人,他按照程序自費墊了3000塊錢公示送達、登報;然而當事人生病期間,財產1億5,000萬元被繼承人脫手,繼承人跑了,並全部都拋棄繼承。過了1年多,國稅局卻突然開給黃文皇律師1億1千多萬的稅單,並威嚇若不繳就送強制執行。當時黃文皇向時任的財政部次長張盛和陳情,張盛和卻回應:「我如果不罰你,你會和那些繼承人勾串。」黃律師非常沉痛表示,這個案子是國稅局申請,法院指定的,幫忙稅務機關解決問題還被反咬一口,財政部是什麼心態?國稅局把人民當賊?多年背負沉重壓力,讓黃文皇曾多次有輕生念頭,也成了「史上最倒楣公益律師」。

不僅於此,最可怕的是執法官員可以任意制定解釋函令達到非法變合法的課稅,財政部官員依據作業要點就可編列無法源的稅務獎勵金,更厲害的是制定法條要立法院通過,例如之前追稅期限是5年,快到期時請立法院改追稅期限為10年,最後又改15年,形同無限期追稅嘛!國稅局用一張莫須有的稅單就能掐死百姓,讓行政執行署公然違法的不遵守法院無罪無稅判決,直接執行查封、拍賣、沒收手段侵害人民財產權,百姓根本沒有翻身的機會,就被結案了,財產沒了,命也差點沒了,台灣真的是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的國家嗎?

退休法官袁從楨指出,現行稅捐制度,稅務員徵稅可以按照比例發獎勵金,是一個大有問題的制度!因即使是一個正常的公務人員考績制度,都會走火入魔,他舉法官結案量當考績的制度,如果年終未結案多,成績就會差,曾有法官就把當事人傳來,因案子辦不完就兇當事人,要人家通通撤回,民事100件撤回只剩50件,成績就很好,問題是這樣是真的好嗎?曾有老百姓票據案件撤回,再起訴因時效消滅,導致整筆錢都拿不到。一個正常的公務人員考績制度都會走火入魔造成這種弊端,何況是稅務人員可以徵稅按照比例發獎勵金,更會走火入魔,他質疑,徵一個根本不必繳的稅,老百姓敢跟稅務員周旋嗎?再加上稅務條文老百姓是不清楚的,磨來磨去還不如花錢消災,當稅務員有獎勵金,就會唬人民去繳不必繳的稅,這種獎勵金制度弄到最後就會走火入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