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質官僚護官不護民的唯一思維 貽笑國際

2022/03/15    文/鄭翊妡/民俗藝術工作者

台灣史上最大工殤案求償RCA汙染案,最高法院3月11日判決24人獲賠5470萬確定,另222人「求償金額應詳細計算」發回更審。現場受害RCA員工及關懷協會於最高法院外高喊:「RCA工人,我們贏了!」經過30年漫長的歲月,才得以讓一樁案子見到了光明!

在台灣司法史上漫長的纏訟冤案罄竹難書!流浪法庭30年的一銀押匯案、轟動社會的蘇建和案、士兵江國慶案、徐自強案、鄭性澤殺警案、翁啟惠案、郭瑤琪案、太極門案、周人蔘電玩案等,每一樁都是纏訟冤案!有的雖然司法最後還給當事人清白,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然而每個人的青春生命有限,哪經得起百轉千回的司法濫訴折磨呢?更有人早已喪失性命,讓人不禁想問,公平正義何在?

一樁樁冤錯假案的國賠,背後又是付出了多少社會成本與國家的司法資源浪費呢?而公權力恣意妄為、無法無天、濫權違法的辦案執法,釀造的悲劇冤案卻是由人民納稅的血汗錢來買單,而加害者從未真正受到應有的懲處與汰除!前立委龐建國留下了「不公不義的台灣,我生不如死!」三次絕筆魂歸西天矣!前大法官許玉秀曾形容,政府給人民的兩大痛苦,是刑罰和課稅,一語道盡台灣有多少無辜百姓半生歲月懸命於冤判,冤獄,冤死的痛苦中難獲青天?

2007年九月因一起肇逃車禍中,烏龍員警抄錯車牌,竟讓一個清清白白的市場小攤販張月英女士從此墜落到黑暗人生之中,張月英為捍衛自己的清白,耗掉十年的光陰苦讀法律,透過不斷的再審後,終於在2017法院宣判她無罪,還以清白!1996年轟動全國的太極門假案更冤?司法早在2007年已經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的案子,竟遭稅捐機關繼續違法課稅,甚至在2020年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遭行政執行署與國稅局聯手違法強行拍賣並且非法收歸國有。強搶民產的貪腐官僚是國家之恥,百姓之痛!

從太極門假案讓人看清一個事實,行政惡質官僚堅持確定利益、護官不護民的唯一思維,貽笑國際之間!香港人權律師桑普先生說過,一個人的不公義,就是所有人的不公義!讓人心戚戚焉矣!筆者呼籲執政政府應該勇於承擔,公權力行使,切莫假借依法行政之名,而行侵犯人權之惡行;期盼正義時時守護人民身邊,而不是姍姍來遲的痛苦與等待為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