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法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 早該下架了

2022/03/02    文/林唐/經理

台灣自詡為民主法治人權國家,但至今尚存宗教迫害事件,廣為國際關注。西華盛頓大學副教授霍麗·福爾克博士長期致力於研究比較宗教及新興宗教活動,「我看到太極門案和其他同樣面臨整肅的宗教團體,非常非常相似!」像在法國,從1990年代中期以來,聖城Menderon一直有土地使用規畫的問題纏身。「因此,對於涉及台灣稅法的宗教團體,例如太極門,我深表同情。因為在這些類型的案件中,真正被評斷的其實是宗教的層面。換句話說,逃漏稅問題、稅務問題,只是一個把宗教層面帶出來的手段,為的是破壞該團體在社會上的形象,把它說成是一個假的團體,然後把該團體定罪!」

宗教的表現形式包括儀式,講道,紀念或崇拜、祭祀神明、犧牲、節日、節慶、殯葬服務、婚姻服務、禱告、音樂、藝術、舞蹈、公共服務或其他文化形式。宗教可能通過神聖歷史、敘述(可能通過神聖經文保存)、符號意義和聖地,來記錄生命、宇宙或其他事物的起源,並以此表達生命的意義。「傳統意義上,信仰被認為是宗教信念的來源。」人類學家克利福德·格爾茨聲稱與神話和這學相輔相成,宗教相當於人文社科中的一門包羅萬象的「生存之道」。

尊重百姓的「賦稅人權」,就不可用不合時宜的解釋令來強徵稅,否則讓人民嘆「政府欺負小老百姓」;當行政機關發現錯誤課稅,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國稅局應主動撤銷原處分;而不是讓人民千辛萬苦透過訴願來自立救濟,「即使法律不修正,也能這麼處理」,不要老是拿著惡法來搶奪老百姓的財產,而這惡法實際上,已違背了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台灣與歐美的文化背景不同,歐美民主人權國家多是20%、30%的罰鍰,1倍以上的罰鍰已是很重的處罰了,台灣高達 2.5倍罰鍰恐怕是全世界最重的稅務處罰了!國稅局以判極刑的心態對付百姓,就是強奪百姓財產。所以已上路四年多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要保護納稅者的納保官,由國稅局最資深的稅務官遴選,完全跳脫公平公正中立的立場,繼續上演著「球員兼裁判」伎倆,可憐無辜的納稅者要面對「請狼牧羊」的淒慘下場!

無任所大使暨玉山神學院院長布興. 大立認為,政府不能忘記宗教的力量,要成為整個世界的普世價值。發生超過25年的太極門案,最高法院已經有自由跟人權的公平判決,外交部、司法單位或者是財務(財政部)、國稅局都要以這個為依據,而這個就是還沒有去執行的地方。並鼓勵太極門要繼續爭取,不要放棄,不少的朋友和宗教自由的國家都會成為後盾。大家一起努力,幫助台灣政府,站在正向的力量跟正義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