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228違法違憲 應終止國家暴力

2022/02/26    文/林崗/顧問

何時?政府又做出了形同228的悲慘事件,被法律、稅務專家學者稱為法稅228,這些年看到法稅改革聯盟在許多場合出現抗議行動,75年前的228事件仍未平息,是誰又在現今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的環境裏,造就了這件法稅228事件呢?扯出了檢察官侯寬仁濫權辦案、擔任國稅局局長到財政部長的張盛和濫開稅單,令人稱奇的是監察院對這二位的糾舉報告出來後,未見懲處,卻見升官。

太極門數萬名弟子在歷經侯寬仁檢察官一手導演的司法迫害,雖三級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本來由刑案衍生的冤錯假稅單也應一併撤銷,沒想到由當時國稅局長張盛和又一手導演另一部侵害人民生命財產的大戲,從局長到財政部部長一路升官,一路用違法稅單萬年不死欺凌太極門,說盡謊言、手段用盡,司法判決不算、監院調查糾舉不理、立院質詢不採,最後連行政院跨部會的會議都不理,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用冤錯假稅單迫害太極門,其戕害人民賦稅人權莫此為甚!

再看台灣從戒嚴到解嚴,人民的心態變了,多虧了許多不伯死的台灣人,爭取到世人稱讚有加的民主政治,民主下的自由、文明或許可比擬歐美國家,但人權卻是萬萬不及歐美國家,尤其是法稅人權,前財長許虞哲說「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國稅局官員為了課稅領稅務獎勵金,敢說法院的判決不算數,繼續開單課稅。戒嚴前的稅制根本沒有解嚴,人民如何能享受到真正的民主果實呢?顯然政府並不重視法稅228事件,讓財政部國稅局肆無忌憚的要求立法院通過違法的稅務獎勵金,從此稅務獎勵金從無法源變成財稅員可以爽領稅務獎勵金,讓稅官可以肆無忌憚的開出沒有證據的違法稅單,此舉,將讓稅災戶成倍數的增加。

黃帝穎律師認為,德國轉型正義要做的步驟是真相的發掘,責任的追究,正式的道歉,最後是和解。台灣真相發掘只發掘一半,對於加害者責任的追究是沒有做的。這一種有權無責的公務體系,太極門案其實是延續這樣的脈絡下來。台灣不像德國有大規模的除垢機制,造成公務體系裡面做錯事情,反正名字也不會被發現,不會被追究。法治國家不容恣意跟專斷,為什麼太極門案80、82-85年認定是贈與,同樣的事實只有81年要課稅?這樣的一個事實判斷顯然就違反憲法上面所思考的平等原則,延續到下位階在行政的思考,行政機關怎麼會如此恣意專斷,誰容許行政機關恣意專斷?當然是過去不會被追究責任的文化。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對於已經超過救濟期間的違法的處分,都可以自行撤銷。但是我們行政機關常常認為責任不會被追究,將錯就錯錯到底。這跟長期的有權無責的公務體系文化,做違法違憲行為的人,甚至連名字都不會公布,在這樣的體系裡面延續到後面,才會讓大家今天還在談這個違法稅單,為什麼到目前為止無法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