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多少人被國家違法課稅而無法救濟?

2022/02/20    文/陳浪/總經理

今天是聯合國「世界社會公正日」,要在國家內和國家之間實現並維持和平與安全,就必須有社會發展和社會公正。當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行政救濟是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受侵害的人民!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

國稅局官員行政怠惰,未做實地調查不管國稅局是否開錯稅單,民告官小老百姓要走漫長的行政救濟,人民要行使訴訟及訴願權,就要先繳稅單的三分之一,才有資格進行後續訴願及訴訟程序的執行;這種武器不對等從一開始就渺視人權的做法,只能說是人民行使訴願權利的荒唐行徑,在其他國家並沒有如此荒謬的做法,與國際人權兩公約背道而馳,卻自以為是王法而不自知。國稅局簡直無法無天,權力超越院會及國家元首,人民相當弱勢及可悲,基本人權薄弱毫無縛雞之力,只能任由稅官宰割。

台灣有著全世界獨一無二的行政救濟制度,在美國向法院提稅務訴訟只要繳交美金60元(相當台幣1800元);在台灣提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額或提供擔保,否則將遭強制執行,包括被查封資產、限制出境、拘提管收。這些都是違反憲法保障財產權、人身自由權以及生存權,況且稅單是否合法尚未經過法院判斷,仍屬待確定事實,應以無稅推定,在台灣竟先強制執行!行政救濟,是指人民權益受到國家機關瑕疵行政行為之侵害時,對於受侵害人民的保護措施,然而在台灣,人民卻是穩輸不贏,無效的行政救濟制度,無疑是再一次凌虐受侵害的人民!政府動不動即以凍結資產、拍賣、管收、限制出境等有違憲之虞的方式對待人民,訴願要先繳三分之一稅金,財政部像是架把刀子在納稅人脖子強迫繳稅,想想真讓人感到可悲。

「台灣有多少人被國家違法課稅而無法救濟?」真理大學林燦都副教授認為太極門案很簡單,如果要繳稅,應該每年都要繳稅,為什麼只有80-85年要繳稅?雖然除了81年外已經更正為零,但依平等原則,相同事實應相同處理,為何只有81年有課稅問題?不跟其他年度一樣更正為零?問題出在制度。96年刑事判決已確定太極門無罪、無欠稅,代表課稅處分是錯誤的,應該給人民救濟的機會,然而竟有5年限制而卡住,他認為不應該有限制,因為是國家的錯,不是人民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