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切除司法毒瘤 勿讓枉法濫權官員逍遙法外

2022/02/19    文/林七/襄理

一事不兩罰乃是天經地義之事,但若碰惡檢察官,那就如同稅務官員開萬年稅單一樣,沒完沒了;往往不考慮法律的正當性,只憑著自己的想法或是感覺辦案,構陷百姓入罪,如此草菅人命的執法官員,任百姓都會不寒而慄,毛骨悚然。司法人員濫用公器眾所皆知,違法濫權者更是用惡法來玩弄百姓。政府本該對濫權檢察官有退場之機制,才可維持政府良好之形象,對於違法濫權者才有所警惕,才不會再濫害無辜。

之前侯寬仁檢察官辦案方式如神話般,用眼神斷案把、怪力亂神寫入起訴書、無證據濫起訴,再利用媒體廣泛公開報導非事實的案情,讓百姓從此陷入痛苦深淵中;舉凡「周人蔘案」、「雲林廢土案」搞得家破人亡、丟官、丟工作,身敗名裂,成了人間悲劇;這名檢察官起訴如此多的案子,最終當事人都獲判無罪,有的當事人甚至還獲得國家冤賠,這樣違法濫權的迫害人民,這麼明顯違法濫訴的檢察官,是不是應該也要來查查啊!讓如此違法的檢察官繼續濫權下去,有的只是更多受到迫害的人民,是不可能有什麼好的起訴品質、與好的檢調做為,更有甚者,竟還能用起訴書令國稅局開出違法稅單萬年不死,讓百姓噩夢連連,也讓監察院對違法濫權的公務員淪為消極的彈劾及糾舉,無可奈何!

檢察官「知法犯法」,膽大妄為居然敢竄改筆錄,做最不好的示範,讓社會風氣敗壞還不知,這款的惡檢早就該轟下台了,怎可繼續留著危害人間呢?試問還有多少求助無門的冤案,讓心碎的人在長夜漫漫中哀嚎。政府要勇於認錯,速速全面清查冤案,不要讓枉法濫權官員逍遙於法外。

侯寬仁檢察官仗恃「公權力」,從不反省自己起訴的案子定罪率很低;讓司法人權蕩然無存,這款的惡檢早就該轟下台了,卻還能一路繼續升官,繼續危害百姓呢?盼國家能真正給予人民的是公平正義的社會,透明公開化的行政處事。台灣的法稅人權跟國際人權距離有多遠?司法與稅制的改革腳步為什麼牛步化?政府要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