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不理法院 法務部不理監察院 法制倫理淪落

2021/12/01    文/方正義/自由業

台灣是一個宗教自由的國家,如果檢察官以其威權,打著宗教掃黑的名義迫害人民的信仰自由,這不僅是人權的迫害,更是國家的損失,因為會降低台灣民主的標準。國家要把違法官員揪出來撻伐!

先來說歷史故事,一家小寺廟慈明寺,住持八歲就出家了,寺廟就是她的根、她的命,一心就是修佛法,信徒都說這個師父有夠節省,為了她的安全要換掉20幾年的老車,她都不願意換。多年前檢察官侯寬仁藉著宗教掃黑之名,帶著一大批人到她的寺廟裡面去搜索,說人家檢舉她斂財。侯寬仁查到保險箱裡有項鍊,問住持這些項鍊是誰的?住持說信徒捐贈給菩薩。侯寬仁以菩蕯的金條怎麼可以放在住持的保險箱?是侵佔寺產!就把她收押禁見57天。最後是正義人士的奔走,還她清白,獲判無罪,才平反了這個案件。

受侯寬仁迫害的不僅是這位住持,還有經歷25年的法稅228案件。民國85年,侯寬仁檢察官僅憑不實檢舉,未經查證,即發動大批警檢調大肆搜索太極門,在這之前,高雄與新竹地檢署皆因接獲檢舉對太極門展開調查,均查無不法結案。侯寬仁竟然違反一事不再理,濫權羈押、未審先判、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違法凍結資產、僭越職權,命各縣市政府對各道館封館等多項違法,嚴重侵害被告之權益,監察院主動調查,於91年3月4日指出侯寬仁檢察官八大違法,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

然而法務部並未依法懲處侯寬仁,而表示「等刑事判決確定以後再說」,且推給高檢署「重行調查有無違法」。最後,高檢署之調查結果,宣稱查無不法。這表示法務部不理你監察院!這與國稅局不理法院判決有異曲同工的結果,台灣出了什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