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不適任司法人員 方能重拾人民的信任

2021/05/27    文/席楫/顧問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今天公布109年度民眾對治安滿意度調查結果,在「法官可公正公平審判案件」方面,「非常滿意」者有2.5%、「滿意」者有24.2%、「不滿意」者有41.9%、「非常不滿意」者有31.3%、民眾滿意度僅26.7%,司法是國家實踐正義的最後防線,民眾的信任度卻不到三成,究竟司法要怎麼改革,人民才會有感?才能真正重拾社會大眾對司法的信任?

去年發生行政執行署處理百姓積欠交通罰款1萬8千元,拍賣掉250萬透天厝,1萬8千元的100倍也才不過180萬元,如此強烈的不符合比例原則,引發社會輿論譁然,也引起監察委員的關注,執行官仍堅持程序沒錯,之後行政執行署以避免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失,暫緩執行不動產點交;後又宣布為保障法律程序正義及人民財產權益,實有詳予探究及瞭解之必要,因此申請自動調查;最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調查後認為,宜蘭分署在查封筆錄和測量筆錄中有不周延的地方,因此撤銷法拍程序。

民意調查顯示:台灣民眾對司法、稅務有高比率的不滿意,百姓積欠交通罰款拍賣透天厝的案子恐怕只是冰山之一角,要知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佈109年欠費欠稅案高達1431萬件,行政執行署用盡手段催討欠費欠稅款,查封、拍賣、限制出境、管收,比黑道討債的手段更狠,更可怕。最可怕的是有獎金可拿的稅單自行認定所得就可開出十百千萬的稅單出來,最後就交給行政執行署去催討。如此讓民眾對政府的觀感極端不佳,也難怪民意調查,民眾對法稅等執法者的滿意度非常低,明明數字會說話,為何官員都不重視呢?法務部這種拿著高倍放大鏡,小心戒慎去審理人民的司法案件,是值得喝采的;然而人權團體對檢察官被貼上濫權起訴、操守不佳列管、草率忘記上訴等標籤,法務部卻在顯微鏡下「視若無睹」,完全看不到絲毫的缺失,蠻讓人納悶的,這是怎麼回事呢?難道要人民認為「尊重司法」只是說說而已嗎?

黃帝穎律師認為「要如何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一是不適任司法人員的淘汰,二是審判品質的提升,如今國民法官已通過立法,社會應會更加關注,至於是否能有效制衡司法的濫權,這是司改必需回應人民、重建信任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