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寬仁「十年磨一劍」踐踏人權 肖想繼續升官

2021/04/08    文/范愛民/秘書

檢察官為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權益,常常要在錯綜複雜、甚至被遮掩事實的案情中抽絲剝繭探查真相,有時要深入案發現場調查證據、打擊犯罪,所以是個能發揮高度正義氣節、需具有堅毅道德操守、受人民尊重的神聖職務,尤其檢察長的職務,被賦予相當之執法公權力,位高權重,更應要慎重的讓有節有守的賢能之士任之,才不負人民之所託,真正為國家人民伸張公平正義。

法務部即將在4月中旬產生6名新任檢察長,9日檢審會的會前會,從37名選出12位推薦名單,如果另外8名官派檢審委員沒有意見,將拍板定案由部長蔡清祥從推薦名單選出6名檢察長。

記者報導:廉政署副署長侯寬仁曾因偵辦周人蔘電玩弊案、太極門案而聲名大噪,後偵辦馬英九市長特別費案而仕途坎坷。蔡清祥2年前才從高檢署撈出侯寬仁。侯寬仁當時雖有「十年磨一劍」之嘆,此次報名參加檢察長,不受檢審委員青睞,只能說時不我予。

是這樣子嗎?周人蔘案、馬英九特別費案、雲林廢土案、太極門案等,是侯寬仁濫權使用的惡劣手段辦案,如無證據押人、恐嚇,拍桌怒罵、恐嚇、脅迫、丟擲卷宗、剝奪被告受憲法保障之受辯護權利,嚴重筆錄不實,堪稱慣性偽造筆錄的累犯,還有誘導問訊、捏造不實證據陷人於罪、非法取供、隱匿有利被告證據、先射箭再劃靶濫權起訴、挾媒體辦案散布未經查證之不實消息,意圖抹黑當事人,塑造個人英雄形象,製造輿論壓力影響法官判案…種種違法不當行為,豈有如此檢察官!

若讓曾被監察院調查指出有八項重大違法失職大公開,加上法務部故意拖過懲戒期得以免罰,現應將侯寬仁拉下廉政署副署長一職,法務部應從嚴究責議處的侯寬仁報名檢察長一職也應剔除,否則侯寬仁以如此劣跡帶壞司法風氣,台灣將永無寧日,國家人民亦將遭受大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