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修正長期扭曲的稅制 莫讓無辜的稅災戶求助無門

2021/03/24    文/席輯/顧問

最近政府打炒房接連出招,財政部提出「房地合一稅二.○」,將短期持有定義由二年延長至五年,持有五年內出售課徵重稅。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去年下半年開始,投機性需求出現,房價蠢蠢欲動,政府採取一連串「預防」措施,透過房地合一稅二.○加重力道抑制投機炒作,避免造成房價上漲的預期心理;但目前生效日期及回溯與否尚未確定,將根據立法院審議結果再決定。短期持有定義由二年延長至五年,持有二年內出售課稅四十五%、二至五年課稅三十五%,「這是有根據的,日本短期交易是五年,德國是十年、但五年內加重課稅。」但非自願性買賣有例外條款,且自住設籍六年適用10%稅率及四百萬元免稅額,這個不會調整,一般民眾不會受影響。

房地合一立法院早在104年就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也就是大家俗稱的房地合一課稅,並且從105年上路,以財政部的說法,希望藉由差別稅率課稅模式處理持有房地的時間,並達到降低短期炒房的現象,另外一方面這個房地合一課稅一旦上路,之前的奢侈稅也將同步退場。而在這個房地合一的內容,最重要的就是房地交易獲利若是超過400萬元,將依差別稅率課稅,另外房地持有時間不滿一年就出售,課稅稅率達45%;至於持有時間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稅率將會降為35%;二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為20%,持有時間超過十年則課稅15%。另外也避免所謂的外資炒房,新制當中也規定持有一年內買賣課稅45%,持有超過一年需課稅35%。抑制炒房防止投機,立意很好,經濟不景氣,民眾不小心誤踩奢侈稅地雷,國稅局當審慎執行,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為首要。

奢侈稅受災戶李泳賢,38歲買第一間房自住自用,2011年買入房屋購屋成本660萬,因無法負擔龐大貸款,在2012年售出,成交價680萬。當初因為身唯獨子,不想讓父母親傷心,沒有將戶籍遷入新屋,雖提出自住證明,卻被課奢侈稅一百萬加罰金一百萬,打行政訴訟、訴願都敗訴,最後連補帶罰揹上216萬稅金。現在奢侈稅政策已經結束,烏龍稅單卻繼續折磨他,當事人呼籲稅務官員,要讓無辜受害者有平冤的機會,撤銷不合理的稅單,還給人民安定的生活。成為史上最衰首購族賣屋,賺不到10萬卻得補稅216萬,自己本身有負債,向國稅局舉證自己沒有炒房,但國稅局不管,將錯就錯、照樣課稅,逼人走上絕路?這個奢侈稅受害案例,打擊到的並不是投機客。

我國資本利得稅長期偏低、甚至免稅,有錢人利用炒股、炒房來「錢滾錢」,卻很難課到稅;但勞工辛苦工作賺的每一分錢都跑不掉,成為撐起稅收的主力。根據統計2012年薪資所得占綜合所得總額約76%,財產交易所得卻僅占約0.3%。已退場的奢侈稅本來是為了防止投資客炒房,應針對富人,不是每月需靠打零工維生的小老百姓,民眾在做房屋移轉登記及申報土地增值稅時,政府應更提醒,否則因不諳法律而遭課奢侈稅的事件經常發生。若按銷售價格課稅,且不論賺賠都要課稅,本來就有不盡合理之處,也容易錯殺無辜。打房與租稅公平之間如何取捨,確實是一大難題。民眾對高房價及租稅不公的不滿已到了臨界點,政府更應修正過去長期扭曲的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