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執法要以人權為先為重 勿抄家滅族迫害百姓

2021/01/20    文/鍾亦蓮/會計

高雄美濃60歲陳姓男子,向農會借貸10萬元,繳款尚欠4萬3000元,因無正常還款於去年12月底,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土地以98.8萬元遭法拍,陳男不解為何期間未接獲任何通知?而基隆陳青旭欠1.8萬元的交通罰款,市值250萬的祖厝行政執行署以135萬元法拍,一張貼封條的照片,被專家學者踢爆是造假資料,公務人員竟然偽造文書,被捉包後才宣布撤銷執行。

同樣的案件去年10月台中市一名賴先生,因3.8萬元牌照稅忘了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市值兩千多萬的透天厝也面臨被查封,但明明他的名下還有許多車輛,行政執行署卻一刀砍向他的房子,讓他飽受驚嚇,他痛批「查封的手法太粗暴」。

基隆陳青旭、台中賴先生及美濃陳先生,他們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違反比例原則房子被超額過度查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官莊榮裕表示:「基本上法律沒有規定說,欠多少才不能去執行不動產啦。」執行署這樣的說法,讓老百姓心生恐懼呀!長期關注法稅的連福隆教授,呼籲政府,若這樣的制度不改,台灣往後每年有數十萬的人民,會被這種方式抄家滅族、管收及限制出境。

監察院長陳菊宣布國家人權委員會,要將陳青旭案件列入國家文官訓練的教材,以此人權實際案例,助益啟迪爾後官員執法,都要以人權為先為重。怎麼才說完後面又接著出現台中賴先生及美濃陳先生的案例,希望陳菊院長能加快落實人權的保障,免得愈來愈多的百姓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