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監察院與國家人權委員會 是真正的人權院

2021/01/11    文/李邦民/財務人員

新冠肺炎病毒變種傳染力增加,全球都戒慎恐懼防堵,跨年活動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使用「天網」又稱「電子圍籬2.0」,抓出違規外出的自主健康管理者,桃園市長鄭文燦率先跳出來表示,防疫確實會有涉及人權的課題,應該有規範在合理範圍內使用,並且電子圍籬或是個人旅遊資料,都應該在疫情後銷毀。非常贊同鄭市長勇於為人權發言,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之後也宣布,所有蒐集資料保存28天(兩倍最長潛伏期)後銷毀。

法學泰斗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教授說的好,人民才是主人!人民要人權的國家、人權的立法院、人權的行政院、人權的司法院、人權的媒體、人權的各行各業,人權全部要站起來,台灣就有希望,台灣才會有改革。陳志龍教授分析,台灣自1987年7月15日解除戒嚴令後,人民的意識並沒有起來,轉型正義也沒有起來,沒有民主,沒有自由,假案充斥,還有成千上萬被迫害案件等待救援。

尤其2021 年3 月將有國際專家學者來台灣審查第三次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將是蔡政府團隊的重要成績單。甚至陳志龍教授還建議行政院每年頒布模範公務員,應該要頒布人權公務員才是。希望蘇貞昌院長可以馬上改進,讓公務員有人權意識,成績單將會大大加分。

稅法權威葛克昌教授一手催生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他表示各國都有納稅者保護官,各國中我們的最糟糕,因為設在稽徵機關下面,周一至四是稅官,周五是納稅者保護官,試問如何保護納税人?司法院大法官 794 則解釋中,與稅有關的釋憲計有 131 則,其中有56則法律及解釋函令被宣告違憲,但是這修違憲的法規,稅官、法官都還在用。賦稅人權確實不及格,實在很可悲!

欣慰的是有監委主動注意到人權被侵害新聞,基隆市民陳青旭欠繳交通罰款1.8萬元,查封金額超過欠費比例100倍,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蔡崇義、田秋菫去年七月通過調查報告指出,行政執行署採取的執行方法所造成的損害,不得與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而且行政執行署以新聞稿揭露陳男與本案無關的資料,顯有失格,此案被列為公務人員人權教育教案。

很佩服監委本於職責保護人權,而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於去年8月1日成立,監察院長陳菊兼任人權委會主委,對於曾是政治整肅受難的當事人來說,一定可以苦民所苦,護衛人權,相信人民都在期待,監察院與國家人權委員會是真正的人權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