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藉假新聞箝制百姓言論自由 傷害國家傷害人民

2021/01/06    文/羅吉強/法務顧問(台南市)

從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可知,108年警察機關移送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簡稱社維法)散布謠言的案件,遭法院裁定不罰的比率高達72%;法界人士認為,執政者動輒以打假消息為名約談民眾,依社維法移送法院裁處,讓社維法成為執政者威嚇、箝制民眾言論的工具,對自由民主是一大傷害,此舉也顯現執政已失去信心。

事實上,針對假消息,只要政府召開記者會,即時將正確消息透過媒體發佈,假消息自然消聲匿跡,最怕的是假消息本來自於政府機構,讓人民信以為真,造成媒體殺人的社會壓力,反而掩蓋了事實的真相,讓人民有冤無處伸,像竹北事件黃媽媽在路邊舉牌被警方以現行犯逮捕,警方竟發新聞稿誣指黃媽媽會被逮捕是侵入執行官家,違反言論自由,但有民眾錄影為證還原事實,才揭穿竹北警方的謊言。

而基隆陳青旭案,也是政府機構發佈假消息的典型案例,行政執行署因陳員欠稅1.8萬元,直接將其一家賴以維生價值250萬元的祖厝逕行拍賣,引起社會嘩然;行政執行署為平息輿論壓力,居然發新聞稿抹黑當事人酒駕、經常欠稅不繳,意圖合理化執行署的不當拍賣行為,幸經一群教授出面聲援,揭穿行政執行署的謊言,在監察院介入調查後發現,因行政執行署程序不法,且有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嫌,才撤銷該違法執行,但監察院僅表示行政執行署「失格」而已,違法官員竟都未受到任何處分,官官相護之明顯,不言可喻。

近日陳青旭先生到法院提起自訴,控訴行政執行署3位官員偽造文書與妨害名譽,遇到記者提問時,陳先生表示最不能接受的是,政府官員發佈假新聞稿來傷害他的人格,為了維護自已的名譽,他才勇敢的站出來,當蔡政府忙著藉打假消息來箝制言論自由時,是否也應回頭重視一下,打打自己政府機關的假新聞?否則要人民一直告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