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力拚「績效獎金」如何留住飄泊的資金?

2020/10/25   文/陳文華/自由業(新竹市)

猶記得今年雙十國慶蔡總統致詞,對國人的表現讚譽有加,防疫工作一把罩,以至於台灣能夠成為全球少數可以維持經濟正成長的國家,著實令人欣慰。最令人感到振奮的,是台灣資本長期外流的趨勢,已經翻轉過來。目前台灣正迎來幾十年來最大規模的資金回流潮,台商返台投資,已超過新台幣一兆元,還有數以千億元計的海外資金,正在陸續匯回;許多外商及知名跨國企業,也在加碼投資台灣。資金回流的消息帶給國人希望,感覺台灣未來的經濟可以期待。

過去台灣也有許多外商進駐,但卻因為稅制問題而撤離台灣。2010年HANG TEN、GIORDANO、bossini、BaLeNo四家知名服飾連鎖店所屬的港商漢登、捷時、捷領、銀鯨公司,因為對稅務認知不同,被國稅局以「逃漏稅」名義重罰新台幣5億多元,4間公司都向行政法院打官司救濟,不過全部敗訴收場,揚言要撤資台灣。稅捐機關的顢頇無理,開稅單如同市場叫價,台商顏老闆面臨國稅局一週之間可以從20萬變成200萬,是一張於法無據的假稅單,如果人民膽敢說不,就以查稅或是限制出境為手段,要脅人民多少繳一點;人民一旦接受協商,就坐實假稅單的內容,假稅單變真稅單。無法掌握的稅額,經常侵蝕公司盈利,做生意不賺錢,不管內資、外資通通想出走,避免變成稅捐機關的提款機。新冠肺炎的發生,給了台灣另一次機會,台灣要如何做,才能夠把這些飄泊的資金留著,成為活絡台灣經濟的活水,而不是暫避風頭,等待疫情穩定,疫苗研發後,又再度離去。

筆者認為,台灣的法稅要與國際接軌,首先要先取消稅務人員的「績效獎金」避免稅務人員因為獎金而戶亂開數單。其次,稅捐機關要依照稅捐稽徵法第12之1條,對於租稅規避及課徵租稅構成要件事實之認定,稅捐稽徵機關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稅捐機關對於徵收的稅目必須條列清楚,斷不可如上述案例一樣,隨便說個數字,完全沒有依據,很容易被誤認為保護費,一個由稅捐機關收保護費的國家,像是土匪一樣,誰敢來投資?第三,如果稅單開錯了,應該予以更正或撤銷。第四,對於違法開單的稅務人員,應予以處分,其主管因管理疏失,也應該連坐處分,以敬效尤。

公平、公正、公開的稅制是發展經濟的基礎,台灣自詡民主的國家,民主的顏色應該是「透明的」,公務人員執行公務都應該是「可受公評的」及受監督的,蔡總統未來的藍圖非常美好,現下又有許多的資金停駐台灣,如果能提供一個完善的法稅環境,就可網羅這些內資、外資,為台灣帶來更長遠的經濟效益,充實台灣國庫,增加台灣人民的收入,更能提升台灣的國際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