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執行有愛 為何連最後一根火柴都不放過?

2020/10/22    文/陳語芯/經理(新竹市)

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童話裡賣火柴的女孩,闡述的也是這個情懷。沒有人希望小女孩最後的結局,但現實是殘酷的,有些人註定要受命運的捉弄與安排。如果小女孩換個時空來到現代,是誰讓小女孩無家可歸?又是誰會憐憫伸出手來?

據報導雙十國慶帳篷母女夜宿凱道,遭警抬離管制區,經警方深入了解,50歲的劉女帶著約16歲的女兒,無家可歸「背後有洋蔥」。因為她們原本家住在桃園,房屋被法拍,無家可歸。不得已只能露宿街頭或淪為街友,一定是生活上的壓力,否則誰也不願意。當初法拍時,難道都沒有警覺到這個可能嗎?還是在商言商、在法言法,一切績效掛帥,置他人死生於度外。他人生死與法院何干,只是手段可不可以更溫和些,面對弱勢若能透過仲介以合理價格代替法拍,一切都會改觀,說不定可以減少許多社會問題衍生的空間。

然而,看到基隆陳先生,因爲1.8萬元罰款,房子差點被法拍的過程,你可知道行政執行署強取豪奪的堅決態度,甚至已達枉顧法律的地步。行政執行署無視行政執行法第3條明文規定:「行政執行,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之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近年來,行政執行署動輒以「查封不動產」追討不成比例的小額罰鍰或稅款,像拍賣陳先生高於138倍的財產來清償1.8萬元罰款,明顯違反比例原則的類似案例並非個案。鏡周刊曾披露「過去3年,全台仍有560個案件,因為積欠20萬元以下罰鍰,不動產遭拍賣。」是不是獎金的誘因,大家心中自有答案。

最不想見到的悲劇還是發生了,一位台中三十多歲的女子,因為積欠地價稅和房屋稅共4.8萬元,即使已疑似燒炭自殺變成一具白骨,房子仍持續被查封拍賣!原來,惻隱之心,在某些單位是不成立且不被允許的;回顧一下,賣火柴的女孩,再看行政執行署「執行有愛、公義無礙」的招牌,無疑是最大的諷刺與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