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績效「再攀高峰」 「就地分贓」獎金多少?

2020/10/21    文/馬蟥/經理(台北市)

台中賴姓男子因牌照稅3.8萬忘記繳納,資產竟遭凍結,名下價值二千多萬透天厝面臨被查封險遭強制執行,而法務部執行署行政執行官莊榮裕表示,「其實這是一個,應該是標準的執行程序啦,基本上法律沒有規定說,欠多少才不能去執行不動產啦。」

幾乎是相同案例於今年五月爆發的基隆陳青旭案,因遲未繳納1.8萬交通違規罰鍰,導致市價約250萬三樓透天厝遭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查封、法拍,並於第4次拍賣以135萬5400元拍定。而該案件於執行過程中出現諸多違法疑點,經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踢爆,後續由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撤銷不動產拍賣程序,但相關執行人員仍未對執法失當程序出面說明,也未有失職人員受到懲處。

以上兩案例引起社會諸多質疑,為何超額查封?以陳青旭案,1.8萬交通違規罰鍰,其屋內尚有電視機、電冰箱等動產可供拍賣,為何執行署獨封房產?另,台中賴姓男子名下同樣有價值超過3.8萬元的動產汽車數輛可供拍賣,為何執行署亦是獨封房產?

若依台中執行署行政執行官莊榮裕所陳述說法,「比例原則」幾乎是不存在執行署人員觀念裡!以此揣測,執行署以績效掛帥、拚獎金的企圖即相當明顯,所有的動產都不若房產價值高,房產在四拍後仍有百萬以上的價格,分配下來的績效獎金相當誘人。

且誠如莊榮裕執行官的公開說詞,「標準的執行程序」,也讓人民不難理解為何法務部執行署能如此高調地發出新聞稿祝賀:「再攀高峰-執行績效突破5500億」成果分享會圓滿成功,此徵募金額中,財稅案件即佔了44%,有2,442億呢!